厦发改复函〔2014〕21号
办理结果: C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6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志成代表:
您提出《关于集成现有资源组建“厦门亚热带植物生命科学研究院”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认真研究了市科技局、市政园林局、农业局的意见,认为集成现有资源,组建“厦门亚热带植物生命科学研究院”(下称研究院)还存在管理体制机制、功能不协调等方面的问题。
一、厦门园林植物园(下称植物园)
植物园是以引种驯化、收集和保护植物多样性的专门机构,与研究院的研究性质、任务和功能相差较大。一是两者的性质有差异。厦门亚热带植物生命科学研究院的性质是以植物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为主,如分子水平种质亲缘鉴定、集合分子杂交、细胞杂交、理化诱变、人工杂交等方面分子生物学、生理生化等方面的理论基础研究;而植物园是一个拥有活植物收集区,并对收集区内的植物进行记录管理,使之可用于观测记录、保护、展示和教育的机构,是引种驯化、收集和保护植物多样性的专门机构。二是两者的任务和功能不同。植物园是我国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是国家林业局棕榈植物保育中心,一直致力于开展植物引种驯化和珍稀濒危植物迁地保护,为我国珍稀濒危植物迁地保护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植物园总体发展水平处于全国160余所植物园的前十位。此外,植物园还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民和游客游览休闲的重要城市公园,这是研究院所不具备也没有的任务。
二、厦门园林博览苑(下称园博苑)
园博苑是第六届园博会的举办地,杏林湾水域是厦门市一个十分重要的城市湿地。根据市委的相关精神要求,园博苑定位为公益性城市公园,已接待国内外游客近千万人次,举办了三届厦门市元宵灯会,两届灯光节,承载着市民公园、生态保护、集美新城绿楔和举办重大活动等多项功能。2008年园博苑被住建部命名为“国家重点公园”。2010年杏林湾水域湿地被住建部确定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从目前定位看,园博苑是一个城市公园,如何与研究院学术研究功能相融合,尚待研究。
三、厦门市农业机械监理所(下称农科所)
农科所是我市发展都市农业的重要推动力量,是农民增收的技术支撑,主要负责农业“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成果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同时,农科所还是我市加强对台农业合作交流的重要工作力量,开展了大量对台农业合作、交流工作,在建的“厦门海峡农业高新技术园”是农业部在我市设立的全国唯一的“对台农业交流合作基地”的核心园区,是我省(市)对台农业科技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将其并入“厦门亚热带植物生命科学研究院”有可能模糊农科所推动“三农”工作的职责和定位。
四、厦门华侨亚热带植物引种园
厦门华侨亚热带植物引种园的主体功能是对热带及南亚果树的引种和驯化以及隔离检疫,暂未开展基础生命科学的研究。
五、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是原中科院华东亚热带植物所,具有植物基础生命科学及应用研究的职责。从科学技术的发展角度出发,整合我市地域内与植物科学相关的资源,做大产业规模,引入中科院资源,提升我市植物专业领域高技术内涵,确有重大意义。研究院的主要功能在于开展植物自然科学领域基础性研究,但在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方面,国家层面上将支持的重点主要放在中科院系统的相关研究院所上,而鼓励地方级(非中科院系统)的研究部门主要开展应用性研究,基于此,如中科院华南植物研究所早于2008年就撤掉研究所,归并于华南植物园,以利于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
虽然集成现有资源,组建研究院暂不具备条件,有待市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但我委认为您的建议较具前瞻性,整合资源非常必要,我委将会同市相关部门推动植物园、园博苑、农科所、亚植所、华侨植物引种园等在项目、技术上的合作和资源共享;并建议科技局发挥与中国科学院建立的渠道优势,洽商联合共建的方案与可行性。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 熊衍良
联 系 人:吴日雯
联系电话:0592-5398279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