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厦门已经出台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但民宿想要拿个合法的“身份证”,却还是十分困难。日前,部分市人大代表就“关于推动我市休闲农业发展”议案办理情况开展视察,发现了问题所在。
当越来越多人开始向往回归自然,住民宿,体验“农家乐”也越来越成为一种休闲时尚。与此同时,休闲农业的发展,特色民宿的打造,既让农民尝到了甜头,也让乡村焕发了新活力。
日前,市人大代表来到翔安大帽山农场视察。这里就在进行一个“大手笔”的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4.7亿元,计划以民宿开发带动大帽山的休闲农业发展。眼下,大帽山寨仔尾村的改造已经进入尾声,原本一栋栋破旧不堪的老民居,经过加固修缮,已经变成了别有风情的特色民宿。
可当代表们为这个改造项目点赞时,负责项目开发的厦门特房集团副总经理黄偏明却开心不起来。他说,因为他们发愁啊:这钱投下去了,手续还没着落咋办?他们大帽山这些房子原来是农产,我们对这些房子的改造,是在集体产权基础上做一些改造,过程就是都没有建设手续。这些建设手续怎么来合法化?现在还是个问题。所以他们边建,建设过程中一直很不踏实。好像他们建的是违章建筑。所以,有一些监管部门也很为难。眼看他们在建违章建设,不来管不好,来管也不好。目前是一个难题。
大帽山项目的引进,翔安区政府不知情吗?并非如此!特房集团改造的这些老民居,正是翔安区通过转租的方式,交由特房集团来做的。既然如此,建设手续怎么会通不过审批呢?翔安区副区长李毅说明了原因:“现在审批这一块,还是比较难。因为这块地,实际上是国有用地。因为大帽山是国有农场,国有用地,因为(寨仔尾村的)农民移民都迁下去了,现在要实行房改建的主体,没有主体可以申请房改建,所以没有办法进行审批。”
如果建设手续不合法,显而易见——不管你把民宿改造得多好,都是违法建设!而一旦被认定违法建设,那不就面临被拆除的下场?更别想给民宿要个名分,合法经营了!这事不解决,项目开发不打了水漂?难怪特房集团得急啊!
特房集团遇到的情况并非特例。不管是乡村民宿,还是城市民宿大多面临类似的尴尬,只是原因有所不同:有的是建设用地不符合要求,有的是消防、卫生等方面难以通过审批,民宿“转正”还遥遥无期。市人大代表廖广元认为:“我们厦门市政府出了一个民宿管理办法,实际上应该是先批后建,但事实上大量的民宿已经存在了。包括同安、翔安很多,包括休闲观光农业,其实都没有手续。如果没办法批,一旦开业,都是违法经营。公安这边不来管也不行,他来管罚款啊,停业,大家都很为难。”
作为全国最为热门的旅游城市之一,这些年厦门民宿业的发展也如火如荼。早在2006年,鼓浪屿就出现了民宿的萌芽——家庭旅馆。如今,岛内曾厝垵、黄厝、钟宅等地民宿遍地开花,岛外海沧、集美、同安、翔安等乡村民宿也风生水起。
根据携程上架的最新信息,厦门民宿至少有6900多家,其中光集美就上架民宿735家。这些对外营业的民宿中,有多少拥有“特许行业经营许可证”呢?恐怕微乎其微,就拿名声在外的曾厝垵民宿来说,在今年厦门会晤期间几乎都“消停”了!之所以被全面整顿,就是因为“无证经营”。
那么,这么多“无证经营”的民宿都是脏乱差吗?不能一概而论,既有民宿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办证难的问题。今年初,至少有50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五个关于推动休闲农业发展的议案,当中都不约而同提到了民宿办证难,呼吁民宿不同于宾馆、酒店,管理方式也应该有所区分,否则很可能一管就死。市人大代表沈庆法呼吁:“政策能不能有所突破?如果在原来的圈圈里面打圈圈,很难发展。大家已经有共识了。我们现在大多民宿还是无证的,还有农家乐也是无证的。我们尽量引导到有证,规范管理,这样才能长期发展。”
今年上半年,我市出台了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为倍受争议的民宿管理提出了基本规范。比如办法中界定了民宿的经营规模: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4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并对民宿的申办条件也做出了一系列规定,涉及建筑设施、消防安全、经营管理等多个方面。但市人大代表廖广元认为,办法原则性强,操作性不足,有点“纸上谈兵”:“我们民宿管理办法很难落地。其中有一条:民宿建筑的产权证明,但实质上很多乡村是没有产权证明的。另外一个,很多的地也是租的。所以这个来讲的话,一个土地政策,一个消防问题,这些都是问题。基本上按照这个民宿管理办法来套,能够拿到经营资质的,少之又少,或者没有。”
一旦不能拥有合法身份,民宿业还谈什么发展壮大?而乡村民宿发展不起来,休闲农业也独木难支。这样的痛点怎么解决?市人大代表江开良、李义福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江开良说:“同安区你看发展民宿也好,乡村旅游也好,大部分都要占到用地。但是这个用地,市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政策。建要怎么建?要明确出来。在农村,也是很希望投资商进去。投资商进去,他担心什么?违章建设,最怕的,人家钱投不下去。一投下去,每年的违拍,拍到了就要拆。”
李义福说:“目前象一些国企的,都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民营的,更不用讲了,更举步维艰,受限在政策障碍上面。这一点,在市里面能够协调一份文件解套一下?”
新出台的民宿管理办法,并没能突破原有的土地政策。尤其是乡村民宿要改扩建,产权、用地的合法手续怎么办?能不能办?这个瓶颈不突破,乡村民宿就名不正言不顺,束手束脚难以发展。
而在这方面,浙江省先行先试,走在了前面。比如2016年,浙江省开始实施《浙江省旅游条例》,明确鼓励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兴办民宿和农家乐,并将其纳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会务等采购范围;同年9月出台的《浙江省民宿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出台,更是解决了民宿长期在消防问题上的灰色地带的问题。对此,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戴敏也深有同感:“我觉得浙江省做得好,最主要是一个政策性的支持。它为了减少说占用耕地,所以就提出点状布局、垂直开发,它就在山上开发。那山上开发又不破坏山体,要错落有致形成浑然一体的旅游景点。这个就涉及到市政园林的,水利的,环保的,这些人都要到省里来备案,做到这些部门对山体开发没有破坏。所以做出来的这些项目非常好!”
得益于政府扶持力度大,浙江省民宿业蓬勃发展,并有了“民宿大省”的叫法。就杭州来说,目前民宿床位已有5万多张,从业人员2万多人,预计2017年民宿营业收入将超过13亿元。
让红火的民宿业规范和壮大起来,政府的作为很关键。怎么才能“管而不死,放而不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郑慧丽建议说,不妨借鉴浙江省的经验,完善厦门的民宿管理办法,政府应该尽快来解决政策障碍问题。政策,就是刚刚我们黄总讲到的,碰到的问题应该是共性问题,不是单单他们。政府应该研究,尽快出台,政策出台还要解决可操作性问题。
市人大代表沈庆法、张凌云同时提出建议,除了解决民宿合法身份外,政府还要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市场定位,改变厦门民宿“小而散”、“野蛮生长”的问题。
沈庆法说:“规划已经在做了,但是要尽快完善出台。避免遍地开发,盲目发展,也做好保护和发展协调平衡,做好特色发展和差异化发展,精致休闲农业。厦门空间有限,一定要做精致型的,特色型的。”
张凌云说:“我要谈一个建议就是,要避免同质化的问题。整个休闲农业项目投入大,投入了以后,最终要有可持续性,要有市场,这个项目的评估和确定应该更充分,这个非常必要。”
民房变身特色民宿、土特产成了香饽饽……眼下我市大力推动休闲农业的发展,也给农民增收带来了希望。但作为休闲农业的一部分,目前民宿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困境,比如土地问题还没理顺,文化特色不足、设施不完善等,需要政府继续完善民宿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为民宿业发展解决后顾之忧。如果说,有了合法身份,厦门民宿才能走出灰色地带;而有了好的顶层设计,厦门民宿很可能从“小而散”,走向“强而精”。
音频资料:http://www.xmrd.gov.cn/xwzx/spxw/yp/201712/P020171221570499509747.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