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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话推广等相关话题引发关注,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本月将四审

 
来源:厦门晚报
      
2020-04-03 1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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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起联合本报向市民征集意见建议,欢迎致电5589999

  ■A萌闽南话合唱团,让更多人听见乡音。资料图

  ■厦门晚报闽南话公益培训营至今已开办13年。  资料图

  父母都是厦门人,可孩子却不会讲闽南话,这种情况是不是也发生在您的身边呢?本月,《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草案)》将进入四审,闽南话推广和闽南文化保护再次引发关注。

  “针对闽南文化立法,我们是带着乡情来审议的。”一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样说道。市人大法制委表示,这部法规从立法之初至今,吸纳了多方意见和建议,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本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即日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本报向市民征集意见建议,欢迎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提供金点子。

  文/记者 彭菲 图/受访者提供

  创新推广 | 加入闽南话合唱团 希望更多人听见乡音

  市人大代表、厦门公交集团董事会秘书杨锦强是土生土长的厦门人,家中有不少关于闽南方言、闽南文化的书籍。从2017年至今,他每年提的议案或建议几乎都离不开闽南文化,其中也包括推广闽南话。

  关于孩子要不要学闽南话的问题,杨锦强的态度很明确。他让孩子从小就学说闽南话,一家人为孩子创造了语言环境,还教会孩子很多闽南童谣。“说好普通话和说好闽南话并不冲突。”杨锦强说。

  杨锦强是A萌闽南话合唱团的创始成员之一。这支合唱团成立于两年前,由台湾音乐家杨慕发起创办,成立的初衷是为了让更多人听见闽南乡音。成员来自各行业,既有土生土长的厦门人,也有来这座城市奋斗的新厦门人。

  杨锦强说:“推广闽南话需要一些新形式,这样更生动,更吸引人。合唱团相当一部分成员不是闽南人,加入合唱团后感受到了闽南话的魅力和闽南文化的力量。”从山东来厦门的周天成正是如此,学音乐的他最初是奔着合唱来的,完全不懂闽南话。后来,因为负责部分谱曲工作,他便向本地成员学习,一字一字地注音,并且根据语言特点来完成谱曲。他认为,合唱团为他了解闽南文化打开了一扇窗口。

  公益培训 | 开办13年发生可喜变化 年轻学员多了起来

  厦门晚报闽南话公益培训营至今已开办13年,共有5个教学点和33名义务服务的老师。林伟志是首批义务老师之一,也是本市闽南话水平测试员的考官。林伟志坦言,培训营的教师队伍比较稳定,学员流动性比较大。不过,上了十多年课,他看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一开始以中老年学员为主,最近几年,年轻人多了,有些还是家长带着孩子一起来的。总体来说,女学员占多数。”

  林伟志介绍,培训营采用一套与汉语拼音基本一致的注音方法,便于学员掌握。此外,老师还结合日常生活场景,比如去超市、上医院、问路等情景,来教授闽南话。据他观察,比较认真的学员,每周能坚持来上2小时的课,一年以后基本能够用闽南话进行日常对话。

  相关调研 | 350名中小学生 无人能掌握全部常用语

  目前闽南话的普及情况如何?闽南话研究专家、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周长楫向记者提供了一组调研数据:“前不久,我们在厦漳泉找了小学高年级学生和初一学生共350人,选出简单常用的闽南话100条,没有人能全部掌握,大约100个人能听懂不到一半。”

  周长楫表示,语言是文化的载体,闽南话和闽南文化是相互依存的,比如“天公生”,背后是与其对应的习俗,用普通话来说就失去了味道。“方言文化进校园现在已经有一定的效果,瓶颈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师资不够强,我们可以加强对老师的培训,但也需要激励措施;二是课时难以保证,语言学习并不容易,需要积累,可做得比较好的学校一周也才开一次课。”

  “如果仅凭中小学校一周一节45分钟的课程,要完成推广目标是不够的。”林伟志说,闽南话推广要从娃娃抓起,生活的环境、家长的观念都很重要。

  立法大家谈

  “文化立法,硬性条款要适可而止,更重要的是立法之后的宣传和贯彻。可以扩大闽南话的使用场景,比如公共交通、大型商场的广播。如果在厦门处处能够听见乡音,也会让市民、游客感受到这座城市的不同。” ——杨锦强

  “应该在全社会创造语言环境,仅有鼓励措施是不够的。应该从立法上来提高全社会保护方言、保护地方文化的意识。” ——周长楫

  “社区的推广,家庭观念的转变也很重要。如果连方言都不会讲,南音、歌仔戏这些闽南戏曲如何欣赏?保护和发展闽南文化,离不开闽南话的推广。”

  ——林伟志

  链接

  目前的法规草案

  鼓励性条款居多

  闽南话推广,该硬性规定,还是以鼓励为主?依据目前的法规草案,涉及闽南方言的主要有几个条款,以鼓励性条款居多。一是将闽南童谣等闽南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闽南话纳入闽南文化保护名录;二是鼓励单位和个人创作以闽南话为表达形式或者体现闽南文化传统的文艺作品;三是要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动闽南话学习、推广和应用,形成有利于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的语言环境。鼓励新闻媒体开设闽南话新闻播报、制作闽南话专题节目,鼓励网络视听等新媒体开设闽南话节目或者栏目,鼓励本市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进行普通话、闽南话双语播报;四是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开展“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活动,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写闽南话和闽南文化相关读本,幼儿园、小学、初中可以将闽南文化列入校本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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