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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守护厦门“城市会客厅”

《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5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法制委、市市政园林局为您梳理法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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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0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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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水清岸绿的筼筜湖区。(记者 王火炎 航拍器 摄)

  文/图 记者 詹文 吴海奎 通讯员 谢慧卉

  水清岸绿、白鹭齐飞的筼筜湖被誉为厦门的“城市绿肺”和“城市会客厅”。

  作为厦门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筼筜湖在厦门地区的生态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5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对筼筜湖整治提出的20字方针的重要举措。这部法规在原《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管理办法》实施20年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充实提升,将为守护“城市绿肺”和“城市会客厅”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助力我市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办法》呈现五大亮点

  明确职责分工 理顺管理体制

  湖区保护涉及市、区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为了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办法》明确了市、区政府的职责。规定市、区政府应当把湖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组织实施湖区污染防治工作,对湖区环境质量负责。

  同时,实施河(湖)长制,各级河(湖)长负责协调辖区内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解决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明确湖区的主管部门和各部门的职责,确定湖区保护机构的职责,做好湖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项措施 规范湖区规划与建设

  明确湖区范围,科学规划是湖区保护和建设的前提。《办法》从规范规划和建设的角度出发,做出相关规定。

  扩大湖区保护范围。筼筜湖的上游天地湖、松柏湖等水域与筼筜湖水域为同一水系,上游水体质量情况直接影响下游筼筜湖水质。扩大湖区的保护范围有利于湖区水系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水环境提升改善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主城区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因此,《办法》将松柏湖、天地湖的水域也纳入湖区保护范围,并相应提高湖区纳洪面积。

  制定专项保护规划。考虑到目前湖区的建设已基本成熟,《办法》将原法规中所规定的湖区建设规划修改为专项保护规划,并规定湖区专项保护规划由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规范湖区建设活动。规定在湖区内建设,应当符合湖区专项保护规划,经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时规定经批准在湖区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湖区风景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做到文明施工。

  加强公园绿地建设。规定沿筼筜湖驳岸以上应当预留不少于20米的陆域建设公园绿地,湖区沿岸应当建设环湖步行道、小游园以及供游人休闲的设施,满足市民休闲健身需求。

  突出重点 剑指湖区水环境

  经过30多年的持续整治,筼筜湖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还未实现全流域的雨污分流,截流也不够彻底,污染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针对存在的问题,《办法》重点从三个方面做好制度设计。

  首先,截污处理。《办法》对实现全流域雨污分流作了制度设计,明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开展筼筜湖流域雨污排放及汇集情况排查,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建项目,改建雨污分流设施,确定实现全流域雨污分流的最终时限。

  其次,清淤筑岸。针对湖区淤泥淤积的问题,《办法》规定湖区保护机构应当加强湖区淤泥动态监测,根据淤积情况,经常性实施重点区域清淤,并组织全面清淤。针对目前驳岸存在的安全隐患,规定有关单位应当加强驳岸的建设和除险加固。

  第三,还要搞活水体。《办法》规定定期纳潮排水,加强泵站等水体交换设施建设,提高水体交换能力。

  强化保护措施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办法》立足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从四个方面加强湖区的生态保护。

  注重湖区生态系统总体保护。规定有关单位应当加强湖区多样性的保护和修复,维护湖区生态系统功能。

  加强鸟类及其栖息地保护。规定对湖心岛白鹭保护区域、外湖导流堤等候鸟栖息地进行封闭管理,周边60米范围内的水域禁止开展水上活动。同时有针对性地规定了3类妨碍鸟类生息繁衍的禁止性行为,包括猎捕鸟类、捡拾鸟蛋、抓雏、毁巢,以强光、高音等方式惊吓、干扰鸟类,在鸟类迁徙期、繁殖期、越冬期从事其他影响鸟类栖息、繁衍的活动。

  强化红树林保护。禁止擅自砍伐、采摘红树林和实行其他毁坏红树林行为,湖区保护机构应当设立保护标识标牌等红树林管护设施,开展生态维护工作。

  加强垂钓管理。规定湖区保护机构根据水域特点和安全条件,可以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垂钓区,禁止在垂钓区外垂钓,并对违法垂钓的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高违法成本  非法捕捞最高可罚一万元

  为了解决原法规对部分违法行为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执法过程中“执法难”等问题,《办法》对条款所规定的禁止行为均作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包括增加了活动管控罚则、垂钓管理罚则等。同时,《办法》着眼湖区生态环境保护,根据新形势下筼筜湖区生态保护执法工作需要,适当加大相应的处罚标准,丰富处罚措施。

  如:破坏防汛截流设施的,处罚标准由原法规的一千元至一万元,提高至一万元至伍万元;非法养殖捕捞的,处罚标准由两百元至两千元,提高至两千元至一万元;涉及信用管理的,依法处理等。罚则的调整,确保法规的行政处罚符合实际管理需要,保障法规执行的严肃性和震慑性。

【新】市民在环筼筜湖步道休闲健身。(本报记者 吴海奎 摄)

【旧】20世纪八九十年代,整治前的筼筜湖,垃圾遍地。(资料图)

  【立法历程】

  一部全票通过的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人大城建环资委有关人士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湖区管理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之前实施了20多年的管理办法已明显不适应当前湖区保护的需要。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列为当年度制定法规计划的正式项目。

  《办法》在起草、审议过程中,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除了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修改意见建议,还召开由市相关部门、部分街道办、筼筜湖沿湖单位、钓鱼协会、市民园长、水环境治理专家、鸟类保护专家等参加的多场座谈会,就筼筜湖的截污和清淤问题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对《办法》草案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制度设计。最后通过的《办法》,坚持习近平同志在厦工作期间提出的20字治湖方针,在加强湖区治理和保护的制度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这部法规历经三审,在2020年2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的最后表决中,获全票通过。

  【部门行动】

  遵循20字方针 贯彻落实保护办法

  市政园林部门近期将有这些举措

  (一)依法治湖

  严格按照《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要求履职尽责,通过多种手段加强普法宣传。

  (二)截污处理

  一是启动湖区专项保护规划、筼筜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系统化方案编制工作,以统筹湖区近中期的管理和建设;二是加快筼筜湖流域污水管网及调蓄池等设施建设,扩建前埔污水处理厂,新建高崎污水处理厂,新建筼筜污水厂进水调蓄池及南湖调蓄池,提升流域污水处理及调蓄能力;三是以排水管网系统深度排查工作为基础,提高雨污分流水平。

  (三)清淤筑岸

  已启动湖区大清淤项目,计划清淤约100万立方米,修复护坡筑岸4公里,有效减少环湖周边水土流失。

  (四)搞活水体

  为提高厦门本岛西片区的防洪标准,改善筼筜湖区水体交换能力,已于今年开工建设筼筜湖第二排洪泵站,工期约36个月。

  (五)美化环境

  一是推动环湖“口袋公园”建设,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游憩空间,实现绿地“既要养眼,又要养脚,还能养心”的综合功能;二是推动白鹭洲公园整体环境提升,突出东、中、西公园各自主题特色,分别融入“生态文明”“休闲艺术”“爱心厦门”等主题元素,给白鹭洲公园注入新的活力。

  【各方期待】

  将呈现一个 更加美丽的筼筜湖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生态学系主任、教授黄凌风:筼筜湖经过持续不断的治理,成效有目共睹。但是,生态环境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治理过程中需要不断改进措施。《办法》符合基于生态系统的适应性管理理念,具有很强的时代性、科学性和针对性,能够确保各项治理措施得到法律层面的支持。我相信,未来,一个更加美丽的筼筜湖,必将呈现在我们面前。

  呼吁更多市民 加入保护筼筜湖队伍

  市民陈磐:筼筜湖的保护,光靠行政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呼吁更多市民,加入到保护队伍中来。《办法》鼓励专家、志愿者及社会公益组织等依法参与湖区保护相关工作,市筼筜湖保护中心最近也在招募“市民湖长”,这些做法很接地气。

  期待松柏湖 越来越清澈

  市民李丽英:我在松柏湖旁边住了20多年,亲眼目睹了湖区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次的《办法》把松柏湖也纳入了筼筜湖区保护范围,我非常兴奋,也十分期待松柏湖越来越清澈。

  【提醒】

  如何监督举报湖区违法行为?

  可以通过城管执法热线12319、厦门政务热线12345、“i厦门”随手拍等投诉举报渠道,对违反《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维护湖区生态环境。

  【链接】

  数说筼筜湖区

  筼筜湖区由筼筜湖、松柏湖、地湖、天湖4片水域组成。环湖面积2.8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1.6平方公里,陆域面积1.2平方公里,流域面积为37平方公里(约为厦门岛面积的三分之一),总库容为380万立方米,周边分布着33条排洪沟,49个雨水口,是承担景观水体和防汛功能的潟湖。环湖步道14.1公里,串联起筼筜湖、松柏湖、地湖、天湖。

  【延伸阅读】

  久久为功 推动筼筜湖蝶变

白鹭在筼筜湖上觅食。(本报记者 黄少毅  摄)

  筼筜湖,原先是深入厦门岛的内湾渔港,“筼筜渔火”是厦门历史上的八大景之一。“万顷筼筜水接天,夜来渔火出云烟。辉煌千点官浔外,明灭三更凤屿前。”清代厦门诗人蒋国梁曾用诗作描绘当时的“筼筜渔火”。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为解决生计问题,人们开始声势浩大的围海造田行动,在筼筜港西侧建设起了一道堤坝,从此筼筜港便成了筼筜湖。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再加上当时市政基础设施十分薄弱,筼筜湖周边大量工业和生活污水、垃圾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湖区,导致水质急剧恶化。至20世纪80年代末,湖区已是杂草丛生、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成了令人望而生畏的臭水湖。

  1988年3月30日,时任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习近平主持召开关于加强筼筜湖综合治理专题会议,打响了厦门整治环境污染的一场大硬仗。会议明确建立综合治理机制,组建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筼筜湖治理领导小组,创造性地提出“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20 字方针,为今后治理筼筜湖指明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30多年来,厦门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遵循20字方针,对筼筜湖进行了四期大规模整治。1991年“厦门市筼筜湖综合整治一期工程”荣获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项目;1993年筼筜湖综合整治工程被联合国计划开发署评为东亚海域污染防治和管理示范区的示范工程;2004年“厦门市筼筜湖水质影响因素及水体良性运行方式研究”项目获福建省2004年度科学技术二等奖等荣誉。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曾经的臭水湖,经过治理,蝶变为如今碧波荡漾、白鹭翱翔、繁花似锦的“城市绿肺”和“城市会客厅”。昔日消失在城市变迁中的“筼筜渔火”,幻化成今日更加璀璨耀眼的厦门新景——“筼筜夜色”。

  历届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关注、大力推进治湖工作。1988 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速筼筜湖综合整治工作的决议,次年又通过了关于确保筼筜湖区域综合整治规划实施的决议。1997 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结合议案督办工作,通过了专门为筼筜湖量身定制的管理办法。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议案督办、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等方式,全面加强对筼筜湖综合整治与提升工作的监督。2020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并于5月1日起施行,将翻开依法保护筼筜湖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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