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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来源:海沧区人大常委会课题组
      
2022-01-0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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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早在2016年12月,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就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18年11月,习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进一步指出,“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习总书记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还专门询问了厦门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推动我区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开展,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意见征求、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思考相应对策和举措,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我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概况

2000年4月建设部发出《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选定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深圳、厦门、桂林等8个城市实施垃圾分类试点;2017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作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厦门市于2016年10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在2017年8月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地方性法规,为全市铺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法治基础。

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早在2014年就已经先行先试。根据《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通知》,区政府成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在嵩屿街道海虹社区和新阳街道兴旺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借鉴先进地区优秀做法的基础上,每年增加试点小区及所属片区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并逐步启动村改居、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的全力推进下,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2019年度,我区垃圾分类绩效考评在岛外各区位列第一高标准完成《海沧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共建文明家园实施方案》阶段任务目标和全市下达的任务指标,建设完成9个示范小区8个示范村。2020年,我区持续推动示范点建设,加大宣传针对性,加强分类考评和执法,不断提高分类准确率和城乡直运率。目前,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覆盖率100%、分类直运率100%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全面铺开,建设标准得到明显的提高,全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行模式日趋完善。在今年厦门市垃圾分类中心的历次明察暗访和考评工作中,我区被抽查点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好“垃圾分类、美化环境”已成为社会共识,垃圾分类更是人民对好生活追求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主要做法及现状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了由区长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区直各部门、驻区单位、街道、国的工作分工,在机制上初步形成了强化领导、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为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区加强统筹规划。2019年制定并下发《海沧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 共建文明家园实施方案》和《海沧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细则》,作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统领性文件同时出台了《海沧区示范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海沧区示范村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和《海沧区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方案》等配套方案,为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工作提供依据2020年,我区制定并下发《海沧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考评实施方案》,为下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压。

(二)宣传深入,形式多样。为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家喻户晓的自觉行动,政府第一时间制定《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海沧区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工作内容、步骤和要求,制定了详实的任务分解表,确保责任到位。同时,因地适宜灵活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和培训教育,切实增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的针对性在建成区,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现场宣传,明确“为什么要分类、怎么开展分类”,引导社区居民养成垃圾分类良好习惯;在农村,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设置宣传墙等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在公共场所,强化活动宣传、典型宣传、新媒体宣传,让垃圾分类理念在我区生根发芽《办法》实施以来,全区共印发了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近75万份;设置教育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点606个,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各类专题培训超1000余场,培训人数9.5万多人次,督导员入户宣传共70万余次;采用各种新媒体和网络推广垃圾分类知识,微信群众号共推送141篇推文,省、市、区三级媒体宣传报道百余次;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10万多人次参与区生活垃圾分类网络知识竞赛,举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300余场,营造了全社会知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有力,运转有序。2016年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动以来,共投入资金18,483万元,有保障了人员、设施方面的资金需求。目前我区共有垃圾分类管理员20名、指导员84名(其中城区44名,农村40名)、督导员560名(其中城区357名,农村203名),有效督促引导村(居)民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质量城区持续推进居民小区原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撤并提升,按照每300户一个的原则,在投放点配备安装监控系统,确保视频监控在城区覆盖率达到100%共开设厨余垃圾直运线路14条,其他垃圾直运线路24条,配备各类作业车辆126在农村,持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撤并改造,把原有的1413个投放点,撤并为256个,撤除旧式垃圾桶5171个,分步取消不正规的临时投放点,加强投放点的管理维护和分类督导共开设厨余垃圾直运线路4条,其他垃圾直运线路68条,配备各类作业车辆219部。加快标准化建设,全区直运车辆均已安装GPS定位系统,通过卫星系统实现实时监测。从历次考评情况来看,我区建成区投放点垃圾分类容器配置齐全,转运设备配备比较到位,人员、设施、经费等保障较为充分,保障了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整体运转有序。

)示范带动,以点带面。为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档升级,着力打造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新样板,2019年,在巩固原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我区全力推动示范点建设,确定9个示范小区和8个示范村建设目标,并先后制定《示范小区评价标准》、《示范村评价标准》,在设施设备、督导落实、运行管理、分类质量等方面为示范点建设提供明确具体的标准,有据可依。2020年,根据《海沧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 共建文明家园实施方案》,我区进一步加快推进示范点建设,在2019年确保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启动8个标杆示范社区和40个精品小区示范点的建设目标,扩大了试点建设范围。同时,探索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智能垃圾分类、房东垃圾分类管理模式等试点工作。在未来海岸社区和天竺社区,探索与陆海环保公司合作,率先进行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工作的试点可回收物回收量逐步增加一定程度上促进其他垃圾减量化。在万科城小区,探索与物业合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设置3台智能垃圾回收站、18台智能垃圾回收箱、1个建设数据展厅,初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探索由物业全面接手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率先进行垃圾分类外包服务试点,与企业合作进行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在渐美村,探索房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制通过签订《海沧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房东管理人责任书》,由房东督导承租户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并配合做好上门收运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较之前有大幅提升。

)强化考评,促进提升为促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政府建立并完善相应的考评机制,成立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组和专项小分队采取日常考评+专项考评+专项巡查等方式,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层次、高密度抽查考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全覆盖。日常考评,每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民小区、农村、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和沿街店面五要素的考评工作,对垃圾分类开展缓慢、问题较多、排名靠后的单位下发通知责令限期整改,促进共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考评,重点对民办学校、非星级酒店、安置小区场所,开展扫除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盲区专项考评,对存在问题通报牵头单位,责令抓好整改提升,初步扫除了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盲区。专项巡查,重点对生活垃圾分类是否混装混运、错峰直运以及各级考评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查,有效避免问题的累积,以巡查整改促提升。我区自去年12月启动考评工作,至今累计开展日常考评50次、专项考评1次、专项巡查3次。通过检查考评,各级能有针对性地对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改,日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效率明显提高,农村、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工作进步明显。

刚性执法,护航分类为确保《办法》我区更好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提升,将区所管辖区域全部纳入该办法的实施区域,成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组,联合街道开展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效率。如,嵩屿街道率先成立垃圾分类工作协调督导小组,每日对各村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和2个小区进行巡查执法,及时发现并纠正混投混运等情况进一步完善监控系统,实现生活垃圾投放24小时现场记录,对不分类行开展执法提供处罚依据截至今年8月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共计1285单,其中责令改正882单,简易程序处罚401单,一般程序案件2宗。通过密集执法,对拒不配合、拒不分类的行为形成了有效的震慑。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运作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垃圾分类是一项涉及生态发展的民生工程。虽然我区先后制定下发了系列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有了明确的规范但是从目前运行的情况来看还有差距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部分村干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不平衡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群众中尚未形成示范效应。此外,我区实行规定时间督导员上岗制度,在非督导时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压力传导有漏洞,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到位,非督导时间分类质量明显下降。

(二)宣传工作实效仍有欠缺。虽然我区进行了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达到100%,也知道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但在日常生活中未能做到知行合一,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自觉分类意识尚未完全形成。部分群众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还未养成,特别是外来人口流动性强、归属感差,未能与本地群众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共识,加之上班时间不固定,监管困难,是外来人口密集的城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大难点有的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标准划分和具体要求还不十分清晰,面对复杂的分类图示“嫌麻烦”不进行垃圾分类,特别是在垃圾分类督导员上班前和下班后,直接将混放的生活垃圾随意丢进垃圾桶。分类准确率还有待提高。当前,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还不够准确,特别是对“其他垃圾”的认识误区较大,一些居民认为除了厨余垃圾就是其他垃圾,导致可回收垃圾、陶瓷玻璃垃圾甚至有害垃圾都出现在“其他垃圾”桶里面。

(三)不同要素推进参差不齐。市社区通过持续推进,全区建成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普遍形成,垃圾分类准确率基本与岛内处于同一水平,但是“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和“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落实不够到位,仍有少量小区和商户存在垃圾混放的情况,对我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产生制约。此外,无物业老旧小区缺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部分私企物业小区物业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等,一定程度上影响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推进。农村虽然我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整体进步明显,特别是东孚街道、海沧街道采取定点投放和上门收运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投放点日常管理、分类投放准确率、严格执法等方面,与城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仍存在一定数量的村居投放点生活垃圾基本没有分类,且出现一些无人管理的临时投放点城中村我区城中村呈现房屋密集、道路拥挤、外来人口多等特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难度较大。以新阳街道第二大城中村霞阳社区为例,外来人口多(常住和外来人口共4万多人),餐饮、夜市经济繁荣,日产垃圾量高达43吨。由于经营时间长、源头分类准确率低,加之道路拥挤垃圾不便直运等因素,经常出现垃圾清理不及时的现象在垃圾精准投放方面较为欠缺。农贸市场:垃圾分类,农贸市场是难点也是重点。当前,我区农贸市场生活垃圾产生量大、投放点管理维护差、分类质量不高的现象较为普遍垃圾堆积、异味明显、污水横流的情况较为常见,个体商户忙于生意无暇顾及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由于公共机构、公共场所涉及多个单位管理,具体落实上存在职能交叉的区域多头管理、分工不细导致存在薄弱环节。大部分公共机构单位在宣传内容和设施配备方面还需进一步按照标准进行完善,部分办公楼垃圾混杂情况仍然存在;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基础设施距离标准化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场所垃圾集中投放点尚未建立。沿街店面:实行沿街垃圾桶撤桶后,部分路段沿街店面生活垃圾收集出现无人管理的空白,个别商户随意将生活垃圾丢弃在路面,对我区沿街店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沿街店面“未设置垃圾分类温馨提示标语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垃圾桶身缺少分类标识、分类准确率差”等问题仍然存在,沿街店面垃圾分类工作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末端垃圾处置能力不足。2018年-2020年,我区人均日产垃圾量为1.13公斤1.2公斤1.06公斤,减量率2.7%、6.14%、10.73%。从源头上看,人均日产垃圾量大、减量化虽有逐步提升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从末端处理上看,2019年、2020年我区垃圾回收利用率13.65%17.1%,虽有逐步提升但离市里35%的要求还有差距,这些生活垃圾经分类收运后统一转运到指定的末端处置场进行处理。以厨余垃圾为例,截止8月,我区今年累计收运城区厨余垃圾10080.54吨,由于我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已远远不能满足全市需求,目前我区厨余垃圾只能采取运往海沧垃圾焚烧厂焚烧的处理方式未能充分发挥厨余垃圾的回收利用效益。此外,我区虽已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试点,可回收物的回收量也逐步增加,但回收后的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完善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产业链尚未形成;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等实现资源化处置再利用做的还不够,未能将这些“放错地方的资源”真正从垃圾中分离出来。

(五)执法监督力度还需加大。存在监管盲区:我区实行定时定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以来,部分小区经常出现居民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撤桶期间将生活垃圾随意丢掷于投放点地面,甚至存在部分居民直接将垃圾随意丢弃在架空层、地下室、绿化带等监控盲区的现象。执法覆盖面还需扩大:我区当前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主要局限于居民小区和沿街店面,在农村和公共场所执法力度还有欠缺,导致在农村和公共场所不分类行为执法处罚的威慑效果不够,全范围执法的影响力还没有发挥出来。取证意识不强:分类指导员、督导员和收运员的取证意识还不强,对拒不分类、混投混运的情况,未能及时进行登记取证向执法部门上报。

  四、下步工作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建引领和机关带头作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尤其是村、社区党组织管理工作职责,真正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街道、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合力抓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制度。倡导全体党员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家中、在单位、在公共场合自觉按照标准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这场“城市战争”;持续深化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广泛发动党员亮出党旗、亮出身份主动走进社区、主动投身垃圾分类工作,身体力行助推垃圾分类这一“新时尚”,作生活垃圾分类的倡导者、推动者、示范者、宣传者。适时举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观摩会,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有效提升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水平。针对非督导时间垃圾分类质量明显下降的问题,可探索采取延长督导时间、督导员交替轮岗等方式,还可开展机关党员志愿队和文明志愿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志愿督导认领行动,弥补非督导时间外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宣传工作加大各方力量在投放点的督导力度。

(二)创新宣传方式,让垃圾分类既有存在感又有时尚感。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有力的氛围,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使垃圾分类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针对不同年龄群体、不同生活区域群众,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在城市社区制作通俗易懂的公益广告、动漫画等宣传品,在地铁、公交、出租车及其他户外宣传媒体滚动播放,让垃圾分类浸入城市生活的各个角落;借鉴上海“绿色账户”正向激励做法,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回收等方面的激励作用,对垃圾分类做得好的群众,可以累积积分兑换蔬菜、大米、家政服务等奖励,让垃圾分类变得越加有温度、有力度。在农村,侧重采取扩音宣传、悬挂横幅、上门宣传、发放宣传品等简明有效的宣传方式,辅以搭配乡村文艺队伍自编自导三句半、小品等作品进行巡演,在接地气、喜闻乐见的宣传中提高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区域,结合七五普法宣传,采取进工厂、进社区的方式,在外来务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和区域,开展经常性的垃圾分类知识的户外宣传普及活动,引导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针对类意识差、分类投放不落实的租户,由执法人员、督导员联合房东,以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违反《办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为重点,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上门宣传,强化薄弱环节的宣传;指导房东将垃圾分类要求写入租约协议,推广农村出租房房东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对中小学生及幼儿,推进垃圾分类教材进幼小中学课堂,将垃圾分类知识在课堂上传授给学生,引导进行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培养好习惯;开展“家校联合,小手拉大手”行动,由督导员对每户家庭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评分,录入后台系统,并在各学校进行排名,以此激励每个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总动员”对上班族,在白领工作的“办公圈”、单位经营的“商业圈”建立“垃圾分类示范展示基地”,通过“样板展示”辐射带动相关单位与个人共同提升垃圾分类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同时,要强化典型带动,组织评选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垃圾分类优秀督导员”评选活动,对具体事迹做法进行宣传报道,适时对我区近年来垃圾分类推广工作的成果进行集中展示,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

(三)因地制宜施策,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上台阶。针对建成区,采取“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按照“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停运”的标准,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突出的小区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和《生活垃圾分类直运拒运告知书》,对拒不整改的给予暂停收运,倒逼小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实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物业管理的小区所属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约谈机制,倒逼相应管理责任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对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主体,给予联合执法开单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物业企业,根据相关信用评价规定将其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针对农村,要加大垃圾分类工作财力、人力的投入力度对农村垃圾投放点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重点加强投放点的管理维护和分类督导,有条件的投放点统一安装监控设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发挥农村指导员、督导员劳务队和执法人员的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处罚拒不配合、拒不分类的不文明行为,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探索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机制。针对城中村,结合片区实际情况“切块”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一片一策”采取专类定时收运+上门临时停靠收运+定点投放收运方式并行,合理规划收运路线,逐步推进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夜市经济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罚款、取消经营资格等方式,督促摊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同时,由主管单位牵头,采取定时巡回收运、上门专类直运的方式,共同解决夜市产生的生活垃圾落地和分类问题。针对农贸市场,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完成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投放点撤并提升取消不正规临时投放点,采取定点投放与上门收运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垃圾源头分类。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农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配备“厨余垃圾资源化一体机”,经过搅拌、发酵,24小时后变“废”为“肥”,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处理、源头减量。同时,可探索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农贸市场个体户经营许可挂钩,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较差、屡劝不改的,取消其在农场市场摆摊经营资格。针对公共机构、公共场所,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对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按照标准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各项设施,做到设施齐全、要素完备、环境整洁。同时,要发挥公共场所在垃圾分类工作的带头试点作用,督促本单位人员常态化落实垃圾分类投放;由主管部门统筹,加强各公共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补足短板,确保基础设施按照标准全部到位、日常维护良好。针对沿街店面,明确沿街店面生活垃圾分类责任,由区街道、社区联动参与,定期开展辖区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沿街店面生活垃圾分类的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较差的店面和物业依据《办法》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可探索借鉴上海市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一网统管”的做法:沿街店面门牌带二维码,由垃圾收运员通过扫码在第一时间将该店面垃圾分类情况上传平台,形成工单推送到负责该区域的执法人员手机上,对一个月内出现三次差评的情况,由执法人员上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在规划上,结合我区城市发展进程,制定适度超前、能力适当的环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建成各类配套终端处理设施。特别是在新建小区,应提前规划、合理布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并按照标准配齐分类设施设备。在设施上,要逐步取消自然村不正规的临时投放点,按照简单实用的原则,进一步改造优化投放点,对使其具备防雨、防翻检功能;条件允许的投放点,可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实时举报系统,配齐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实时记录执法过程,为执法取证提供依据。对于监控盲区,可探索利用“雪亮工程”或加装监控探头等方式固定证据,压茬推进消除垃圾分类监管盲区。在收运上,政府应视情况加大收运体系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全面分类直运,建立各类垃圾直运智能管理平台,配齐各类垃圾分类直运专用车辆,统一车辆标志标识,合理规划直运线路和时间,实现四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大件垃圾等公交式收运模式,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农村区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村一方案”,优化上门收运和定点投放相结合收运模式,加大上门收的投入,减少投放点的设置,更有利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的提升;对经营规模大、日产垃圾多的区域,可适当增加收运的频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积极借鉴经验,加强末端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大力倡导循环经济,从源头、生产和消费过程及末端处置中消灭废弃物,以实现对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推动走向低废无废城市。厨余垃圾,政府应积极探索推进垃圾源头减量,率先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开展光盘行动,减少剩菜剩饭的产生鼓励家庭和单位利用现有的技术包括将果皮菜叶制成环保酵素、绿化堆肥,推行净菜上市、洁净的农产品进城,引导菜市场及果蔬批发市场对产生的果皮菜叶自产自销等。要下力气提升末端垃圾处理能力,以厨余垃圾处理后的残渣得到资源话利用为目标,对分类回收的厨余垃圾,可借鉴德国等地经验,引进先进的处理技术,将厨余垃圾脱水、脱脂并切碎,经过处理后的油脂被当作燃料使用,而垃圾残渣则送往沼气池变成热能。低值可回收物,政府应加大推动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或者有关部门引入专业企业承担低价值物的回收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就地循环运用,加快构建低值可回收物产业化体系。在已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品种,争取把原来属于其他垃圾的部分种类纳入到低值可回收物范围,试点单位逐步扩展到全区建成区和农村。限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推动酒店(宾馆)、餐饮等经营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推行减少商品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进一步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大件垃圾,完善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可借鉴广州的末端处理方式,由政府建立回收队伍或着政府补贴、民间资本建立回收队伍,集中对大件垃圾回收处理。群众可通过电话预约或者物业上门代为收集等方式,实现大件垃圾合理 “归位”。如电视、冰箱等大件电子垃圾,可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拆分出电路板、电线、硬盘、显示器等零部件,从中回收出金属、玻璃和塑料等多种资源。建筑垃圾,政府应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由牵头单位加快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尽快落地实施;支持和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发展,可与社会相关处理企业合作处理,提高回收利用率,逐步培养可持续发展的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同时,应探索建立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国有企业配合的海沧区生活垃圾资源化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对涵盖大件垃圾破碎处置、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土头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垃圾的处置及小区垃圾分类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等几大功能为一体的区域循环经济处置中心的规划建设,逐步实现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的闭环经济圈。

(六)强化监督执法,让垃圾分类“软引导”和“硬约”并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转化为行动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光靠软性的激励引导还不够,还需要“硬约束”保障。加强执法培训,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管理员、指导员、督导员、收运员、执法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不分类投放和混收混运等行为的登记取证、沟通联络、联合执法进行规范,加强专业处理能力。建立“三方联动”机制,借鉴好的经验,建立执法人员+督导员+物业的联动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执法月活动,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较差、居民分类意识淡漠的区域,开展“现场督导劝导”+“轮流执勤检查”+“入户宣传教育”等联合执法活动,对发现劝导后仍拒不分类的给予现场取证。严格考评执法,继续采取明察暗访、第三方机构和专业检查等方式相结合,对垃圾分类进行考评,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严格对标《办法》规定,对多次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可参考借鉴深圳“以工代罚”——违反者参加小区的定时定点垃圾分类督导活动的做法,以此激励群众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同时,探索将垃圾分类行为与我市市民个人信用“白鹭分”挂钩,推动垃圾分类进入信用时代,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分类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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