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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文明创建再提升、人大代表作表率”活动的决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4-28 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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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7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文明创建再提升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文明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决定开展“文明创建再提升、人大代表作表率”活动,为文明创建、服务保障厦门会晤贡献人大代表力量。

  1、当文明创建再提升的宣传者。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走访、接待群众等活动,大力宣传市委决策部署,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的重大意义,积极帮助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掌握文明创建、厦门会晤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涉外礼仪常识,利用各种平台、媒体、机会,积极对外讲好厦门故事、福建故事、中国故事,努力营造 “文明创建人人参与”“人人都是东道主”的浓厚氛围。

  2、当文明创建再提升的推动者。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公共文明等方面,今年每位人大代表至少提出两条意见建议。反映群众呼声和愿望,集中群众智慧,及时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给政府,推动补齐创建短板,使文明创建更加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3、当文明创建再提升的践行者。强化主动作为的担当精神、从严从实的干事品格、廉洁干净的职业操守,以为文明创建再提升多出力、多作贡献为己任。立足本职岗位,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工作本领,做好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努力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创建增辉添彩。

  4、当文明创建再提升的示范者。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模范遵守《厦门会晤市民文明公约》。带头倡导“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排队守秩序、礼仪待宾客”,带头做到“安全出行不违规、垃圾分类不落地、节俭用餐不浪费、红白喜事不奢办、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上网不低俗、旅游观光不任性、经济生活不失信”,努力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带头配合政府整治“两违”建筑、实施沿街立面改造,带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带动家庭、所在单位和身边其他群众大力支持、踊跃参与、全力配合全市文明创建,形成文明创建的强大合力。

  5、当文明创建再提升的监督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线四片”“四桥一隧”及铁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突出城市景观、环境卫生、文明礼仪等重点环节,强化对垃圾分类、污染治理、交通秩序、立面改造、窗口服务、文明习惯养成等方面的监督。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今年每位人大代表至少参加一次以上监督活动,推动政府做好文明创建再提升的各项工作。

  各区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要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参与到“文明创建再提升、人大代表作表率”活动中来,进一步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文明创建中走前头、作示范、当表率,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高质量服务保障厦门会晤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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