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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陈家东

 
来源:厦门日报
      
2020-01-23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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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积极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审议法规草案17部、通过12部,作出决议决定5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开展满意度测评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较好地完成了本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委8个重要会议后,常委会党组及时出台贯彻意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党组主动向市委书面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27次。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结合起来,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为深入贯彻我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增开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定增设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新任的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向宪法宣誓43人次,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及时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选编》和《学习时报》连载刊发的《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系列采访实录,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组织参观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和福建省第一个党支部旧址,举办谷文昌精神、高至凡先进事迹报告会,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结合开展“调查研究年”活动,党组成员先后52人次深入到挂钩联系的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并召开交办协调会,推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完成课题调研和考察报告67项,许多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坚持把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紧扣人大工作实际,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人大工作和机关建设呈现新气象。

  提升常委会及其机关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干部等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制度。举办常委会2019年读书班,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到会讲话,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精简会议和文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行支部书记述职制度,坚持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宣传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人大代表履职新风采,始终保持人大宣传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全面带动机关建设,人大机关通过了全国文明单位中期评审。

  二、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为我市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为提升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亲自点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若干规定》。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对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为我市建设新时代文化旅游会展名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及时修改《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和《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加强城市建设领域立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对筼筜湖整治提出的20字方针,审议《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重点对湖区管理体制机制、规划与建设、治理与保护等进行制度设计,用法治守护好城市绿肺和城市会客厅。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对于以实际行动当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为维护国家生态领域法制统一,及时修改《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审议《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以立法形式促进城市高颜值。

  加强民生和文化领域立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鼓浪屿申遗成功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得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高度关注。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小切口立法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大问题。审议《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用法治保护和传承闽南文化,充分发挥闽南优秀传统文化在两岸融合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一审专委会作用,健全法制委统一审议制度,对重要制度设计、重大利益调整和争议较大的立法事项加大论证和协调力度。积极推进开门立法,开展立法调研71次,所有法规草案一审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努力使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更加符合民意。

  此外,及时作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厦门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确保我市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适时作出废止《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全年共审查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33件,通过备案审查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利。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依法监督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2019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环境,扶持‘三高’企业发展的若干建议”“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厦门外贸工作对策研究”等课题调研,推动政府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六稳”工作落实力度,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服务扶持“三高”企业发展。听取和审议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培育。跟踪检查涉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助推营造有利于侨商侨胞投资创业良好环境,更好地发挥华侨华人参与厦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听取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情况的报告,召开《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座谈会,推动政府进一步落实惠台政策措施,深化厦台融合发展,努力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和审议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201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管好人民的“钱袋子”。自主研发的“厦门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上线运行,两次受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座谈会上交流我市审计整改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经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践被写入《新时代福建省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创新案例》。出台《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和监督机制。听取和审议2018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书面综合报告,推动政府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和建设金融强市。

  依法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听取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落实法律规定的领导责任、工作责任、执法责任、监管责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代表开展《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回头看”,持续推动法规有效落地,中央电视台专门来厦采访生活垃圾分类的立法和法规实施情况,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家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建设重大成就专题片的重要内容。

  依法监督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落实交通规划,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听取和审议我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切实把这一重要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做实做好。听取和审议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规定》执法检查,开展教师法和省人大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回头看”,推动政府加快补齐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短板,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开展“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议案办理情况“回头看”。听取和审议我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体育设施建设情况两个报告,推动政府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科学规划和高标准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听取和审议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我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专题询问现场直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组织消防“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回头看”,推动政府聚焦薄弱环节,建立消防工作新机制。

  依法监督司法工作。听取和审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推动“一府两院”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听取“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情况的报告,推动我市法治宣传教育从普及法律知识向法治实践示范引领转变。听取厦门海事法院工作报告,调研派出法庭工作情况,推动厦门海事法院更好地服务海洋强市建设。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20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工作。召开政情通报会,市长庄稼汉通报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代表关注的重点工作情况。首次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异地举办立法、监督能力提升班,组织代表开展跨区视察,代表普遍反映收获很大。做好代表述职和履职登记工作,向全体代表通报2018年履职情况。出台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推进“双联”制度走深走实。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区人大代表机制。建立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会制度,直接倾听来自代表和人民群众最真实的心声,并建立意见建议处理反馈机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全国人大新媒体作了重点报道。在厦五级人大代表组合编入各区镇(街)“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和村(居)“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站”,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站)实现全市镇街(村居)全覆盖,搭建好“互联网+代表履职”平台,涌现了一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品牌,召开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加以总结推广。一年来,活动室(站)收集问题建议4038件、目前已解决3275件。

  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领导重视议案办理、深入基层调研,专委会持续督办,列入常委会议程的2件议案均已办结。督办“完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制度,提升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议案,推动出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制度,持续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质量。督办“关注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议案,推动政府把心理健康体系建设纳入健康厦门、平安厦门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与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坚持整体督办与重点督办、年度督办与跟踪督办相结合,开展2018年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回头看”,本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期间以及闭会后代表提出的334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取得良好成效。

  常委会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推广各区人大的好经验好做法。思明区人大常委会以督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属中小学活动场所对市民有序开放的议案》为抓手,推动辖区9所学校(10个校区)活动场所向市民有序开放,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湖里区人大常委会注重规范、注重联动、注重实效,持续提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站)建设水平,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集美区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等多种监督方式,有力推动厦门(集美)闽台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成为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海沧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产业发展、教育资金使用绩效、征拆资金使用等专题调研,并对调研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海沧初步形成集成电路产业集群、获评“教育强区”、有效解决一批征拆历史遗留问题。同安区人大常委会实行代表议案建议逐件督办落实、“面对面”测评机制,较好地解决代表“被满意”的问题,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率、问题的解决率进一步提高。翔安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翔安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翔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各区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立法调研论证评估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督还不够精准、实效还有待提升,执法检查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代表活动室(站)活动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及机关依法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得到有效解决。

  新一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们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增添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为我市勇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头兵,为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人大工作的能力。总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形成的好制度,切实把初心守得更牢,使命担得更实。坚持常委会读书班、专题讲座、代表集中学习等制度,提升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努力把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夯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保持人大宣传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今年是人大机关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关键年,要更加扎实做好完善提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在厦工作期间留下的优良作风,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

  二、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建立法规通过前风险评估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保障善治。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今年立法工作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继续审议《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等3部法规。二是制定《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地方金融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等6部法规。三是修改《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厦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等5部法规。四是废止《厦门经济特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同时,把《厦门经济特区数据安全条例》等8部法规作为备选项目,把《厦门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14部法规作为调研项目。

  三、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召开的8个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地做好监督工作,更好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监督工作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开展计划、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11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市本级决算,审查“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听取或审议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其审计工作的报告等。二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听取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招商引资、培育扶持“三高”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旅游产业发展、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人才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情况的报告。听取或审议《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成果、完成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情况的报告。听取或审议“健康厦门”建设、民办教育发展、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急体系建设、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6-2020年)》、开展国际友好城市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听取或审议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厦门海事法院年度工作等报告。三是开展执法检查5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四是对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五是开展新经济发展、岛内大提升等课题调研。六是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四、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更加重视代表履职保障,扎实做好代表集中学习,坚持政情通报制度,精心组织好代表专题视察和跨区视察、调研等活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更加重视代表对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参与,坚持和完善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会制度,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优势和专业特长,使常委会工作更能反映全市人民意志。更加重视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建设,提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站)建设水平,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厦门品牌”。更加重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健全代表述职制度,推动代表牢记使命担当,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更加重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推动代表反映问题的解决。

  各位代表!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我们信心百倍、重任在肩。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为谱写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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