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权威发布 > 正文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1年8月26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来源:厦门日报
      
2021-08-27 08:38: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451199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有效宣传、深入贯彻,法治文化蓬勃发展,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厦门市获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法治宣传教育在我市高质量发展超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省开启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新征程,我市进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新发展阶段。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我市公民法治素养作为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重点,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更好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我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以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助力厦门创建法治中国典范城市。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并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厦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把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深入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根据国家、省关于民法典宣传月的部署安排,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组建“民法典进家庭”公益普法宣讲团,积极面向群众开展宣讲,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厦门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动服务建设数字化发展高地、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加快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等新发展重要内容,大力宣传投资贸易、金融监管、生态文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厦门地方法规规章宣传,进一步发挥其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保障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突出对台特色,打造对台法治宣传教育矩阵。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品,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

  三、抓好重点群体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实践的宣传教育作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时增加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学法用法,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提升其法律素质。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落实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等专项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广“近邻”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常态依法治理,加大执法普法力度。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注重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进一步推进公益普法阵地建设,在人流密集的火车站、地铁、机场、楼宇等地开辟“公益普法天天行”阵地,推进公益普法向纵深发展。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将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整合全市普法志愿服务资源,进一步提升公益普法阵地的品牌效应,扩大普法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注重分层分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重在常态化、制度化,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

  六、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健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结果评价。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等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普法,落实普法责任。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保障护航“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切实把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本决议及“八五”普法规划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项目推进、责任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要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通过执法检查、审议工作报告及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