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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号

 
来源:厦门日报
      
2023-02-24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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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已于2023年2月22日经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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