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方斌辞去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1月24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因提前退休,接受方斌辞去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