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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厦门日报
      
2024-02-02 1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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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2日在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国豪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厦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这是厦门经济特区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是厦门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全新起点,为我们在新征程上以改革创新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创造了重大机遇和平台。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守正创新,服务中心大局,以“高、准、实”履职成效彰显“有活力、有创新、有作为”的人大担当,为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12部法规草案、废止1部,听取审议33项“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审计报告,开展3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3次专题询问、3次满意度测评,审查2件规章、32件规范性文件,依法作出4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次,办理、督办需政府及其它方面办理的代表议案建议259件,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在抓实主题教育上用劲发力,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和目标任务,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以学铸魂强忠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著作选读》等权威教材,着力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常委会党组共集中学习35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18次,常委会领导带头到基层一线和所在支部讲授专题党课9场次,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3期,带动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82场次,举办“学悟新思想”主题书画作品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对党忠诚、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凡是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按规定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以学增智强本领。组织常委会读书班、代表履职学习班,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课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相结合,与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交流履职体会,采取专家现场授课、远程直播讲课以及现场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学习新修改的立法法、宏观经济、碳中和、人工智能、提高议案建议质量、调查研究等方面的知识,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

  以学正风强党性。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办党建工作培训班,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创新党支部“标准化+清单化”工作机制,全力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机关在职党支部全部获评“五星级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开展干部实绩量化管理。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我市执行办法,坚持“四下基层”走好群众路线,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严从实完成3项问题清单整改、2项专项整治,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厦门故事,扎实做好宣传舆论工作,中央、省级媒体报道我市人大工作数量比增1.5倍,选送作品获评全省第28届人大新闻奖一等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累计开展调研80余场次,形成11篇质量较高调研成果,11篇调研文章在省人大常委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课题评选中获奖。

  以学促干强担当。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来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省委、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积极融入“一二三”战略规划和综合改革试点,紧密结合特区发展需要,科学编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民生领域探索制定75项具有基础性、支撑性、开创性意义的法规。落实综合改革试点重点立法任务,超前谋划生成一批涉及土地开发利用、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等领域立法项目,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二、在彰显制度优势上用劲发力,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厦门实践

  准确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赋予人大工作的新内涵新特点,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守正创新、固本强基,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不断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厦门实践。

  完善机制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修改《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进一步充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相关内容,严格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优化会议组织流程,规范议案提出、审议、表决等程序,严肃会风会纪,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更好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提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优化履职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创新立法实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由代表联名提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立法的议案,并作为正式立法项目列入常委会议程,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代表议案与法规制定的有机衔接,为保障人大代表直接参与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探索。健全常委会吸纳民意民智的体制机制,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期间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每部法规草案都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合作,线上线下梳理汇总群众诉求,把“人民”二字真正贯穿立法、监督全过程各方面。

  建好平台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增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并邀请部分联系人旁听常委会审议,更好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对全市45个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开展专项调研,召集各区人大面对面通报情况,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组织活动室(站)负责人到先进地区学习经验,推动全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整体提升,打造特色鲜明的活动室(站)品牌。建设“智慧人大”信息化平台,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人大”工作模式,上线“1个云平台+11个应用”,更加便捷高效助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在提升立法质效上用劲发力,强化高质量法治供给

  坚持服务大局、衔接改革、急用先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注重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步伐。制定《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按照“不重复、有特色”的原则和“敢于突破、不求大而全”的思路,从产业发展、开放合作、要素支持、生态保护、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法治护航打造国际特色海洋中心城市。及时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重点围绕管理与服务、促进与保障、规划与建设等方面作出修订,优化营商环境,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修改《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从制度层面落实国务院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要求,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及时废止《厦门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

  新兴领域立法探索先行。制定全国首部以台湾青年为对象群体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就业创业若干规定》,落实同等待遇,保障台青权益,助力我市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制定《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是全国首部斑马线交通安全专项立法,是立法解决社会治理领域“大问题”的生动实践,新华社、央广网、人民网等央媒作了集中报道。制定《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是全国首部国土空间信息管理方面法规,对国土空间信息定义不清、难以汇聚、标准不统一等难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民生领域立法纵深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制定《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规定》,推动建立老有所学的终身学习体系,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制定《厦门经济特区禁毒若干规定》,巩固提升我市禁毒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我市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提供制度支撑。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修改《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对特殊项目绿地率等相关条款作出实事求是修改,并严格限定调整范围、严格调整程序要件、严格执行占补平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助力更高水平建设高颜值的生态花园之城。调整适用《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确保我市养老保险政策与全国、省级统筹要求平稳衔接,更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在增强监督实效上用劲发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中心工作,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打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更好助推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有效实施作为每年的监督重点,在2022年开展听取工作报告、组织代表专题视察、开展课题调研、向代表发出“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倡议书、举办条例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的基础上,去年又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并举行专题询问,推动政府紧抓综合改革试点重大机遇,以全局性重大改革突破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加快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助推科技创新引领。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执法检查为抓手,探索构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专题询问—代表建议督办—提出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满意度测评”的全流程闭环监督,推动政府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把发展动能转换到依靠科技创新上来,加快建设厦门科学城,助力打造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中国人大》杂志专门来厦采访,人民网、学习强国等多家央媒相继报道,新华每日电讯首日浏览量突破百万。

  助推稳住经济大盘。聚焦重要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听取计划、“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4+4+6”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发挥法院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港口高质量发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报告,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推动政府着力“抢机遇、强优势、挖潜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听取审议预决算、审计、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政府债务管理、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报告,2次依法作出批准预算调整的决议,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政府债务的全流程穿透式监督,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智能分析和实时监控功能,更新选聘预算审查专家,促进财政资金高效规范运行。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审计工作情况、我市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等报告,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盘活利用,有关经验做法在全国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助推民生事业发展。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听取加强我市特色高中建设、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全民健身发展工作情况等报告,并对我市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出台《厦门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调研报告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全民健身发展调研成果在市委《决策参考》刊用,促进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市区两级人大联动开展古厝古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监督,推动建立古厝古建筑系统保护规划导则,延续历史文脉,保留城市记忆,助力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2022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拓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成果。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调研,助力火烧屿科普研学基地改造提升。听取审议公园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公园管理服务更有温度、更加精细化,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努力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探索试验、探路先行。

  助推法治厦门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回头看”,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执法检查发现的实际问题,助力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听取审议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听取市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厦门海事法院2023年工作等报告,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报备流程,推进备案审查全覆盖。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新制定市人大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稳妥办理信访事项633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在发挥代表作用上用劲发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提升履职成效、更好发挥作用,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强化议案建议督办。着眼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加强谋划部署,优化机制流程,拓宽素材来源,积极服务代表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群众重大关切,提出高质量议案和建议。着眼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高质量”,对议案建议实施精准分办、归口督办、重点督办,加强跟踪问效,持续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列入常委会议程的3件议案全部办结并取得显著成效,《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实施;推动政府编制出台水产种业发展规划和渔业升级若干措施;推动全市梳理并策划盘活工业区周边空杂边角地496个、面积341公顷。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256件建议均已全部办结,对12件社会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解决了城中村租赁管理、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投放、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等一大批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热点难点问题。

  深化拓展“双联”工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组成人员自主安排时间、自选活动方式、自行确定主题,灵活开展“双联”活动,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参与,积极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的调研、起草、论证、评估和执法检查工作,组织部分代表走进市税务局开展“面对面”座谈交流,更好发挥代表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民意基础之上。常态化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全年共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6人次,就科技创新引领工程、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健全社会治理、两岸融合发展等主题,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优化代表履职保障。召开政情通报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向代表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代表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作深入解读,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组织代表视察活动42场次,帮助代表更好了解掌握全市发展大局。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严格代表参加履职活动请假审批,以“一人一函”方式及时通报代表2022年度履职情况,开展代表履职情况动态登记、统计,分批次组织72名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并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使命感。

  一年来,各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探索形成了许多具有原创性和实效性的经验做法,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思明区组织开展法官履职评议,以人大监督促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湖里区以选题“精”、人员“专”、效果“实”为抓手,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载体更加丰富多元。集美区在企业密集区成立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站,架起代表与辖区企业间的“连心桥”。海沧区率先全市组建生物医药、教育、医疗等专业代表小组,创新“人大讲堂”走进产业园区,共商破解产业发展难题,助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同安区打造“代表有约·共绘同心圆”活动品牌,开展代表“半月谈”问政交流会等活动,更好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翔安区创新“领衔代表+承办单位+区镇(街)人大”三方会商督办机制,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人大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离不开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在务实管用有效上还需再下功夫,监督方式手段有待优化,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实效仍需提升,“四个机关”建设还要强化,市区人大联动有待加强,等等。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2024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也是厦门落实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城市发展转型至关重要的一年。改革催生法治,法治引领改革。站在厦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新起点上,持续强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探索试验、探路先行的法治保障,是使命所系、改革所需、民生所盼!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开展综合改革试点为重要契机,主动融入全市重大战略、重要部署、重点工作,更高水平履职、更加有为担当,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第一议题”、组成人员履职和人大代表培训“第一课程”、抓工作落实“第一部署”,筑牢履职尽责的思想根基。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厦门的使命任务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中,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实干担当的强大动力,更好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作出全面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关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使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成为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

  二、以更实举措依法履职尽责。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围绕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引领性创造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立法成果,计划安排审议16件正式项目、15件备选项目、17件调研项目,涉及个人破产、城市更新、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船舶污染防治等领域,切实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坚持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计划听取或审议37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6项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6项满意度测评,涉及新型工业化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文旅经济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城中村改造、厦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引导人大代表争当综合改革试点的宣传者、倡导者和践行者,在凝聚发展合力中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三、以更大魄力勇于探索创新。创新是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要把坚定制度自信与坚持改革创新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先行先试、引领示范,以更强政治担当、更大政治勇气推进人大工作实践创新,用法治为改革探索保驾护航。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敢于直面改革创新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积极推进立法探索实践,着力突破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我市根据授权开展相关试点试验示范。注重经验总结,及时规范提升,强化前瞻思考,健全与综合改革试点相配套的政策法规调整机制,办好纪念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30周年系列活动,大力支持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积极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等创新举措,完善责任落实监督机制、代表履职保障机制,以更好履职成效激励大胆创新、推动真抓实干,助力营造更加充分的改革探索空间。

  四、以更严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眼“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能力本领,以严管厚爱激励干部奋发有为。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相结合,优化提升“智慧人大”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化“四下基层”制度运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大兴调查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各位代表,鹭江潮涌,沧海放歌,人大使命如磐。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勇立潮头,勇毅前行,奋力开创厦门人大工作新局面,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探索试验、探路先行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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