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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废止《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02-18 1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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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

废止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为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废止《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的议案厦门人大网站(www.xmrd.gov.cn)上刊登,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31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将书面意见寄至厦门市人大社会委(地址:湖滨北路61号,邮编:361018,电话:2893059,传真:2891291)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shehuiwei@xmrd.gov.cn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218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废止《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的议案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经第61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建议废止《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现提请审议。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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