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6月25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林志成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黄珠龙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