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若干规定》已于2024年10月25日经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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