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1日在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国豪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描绘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福建、厦门考察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新征程特区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牢记殷殷嘱托、勇担特区使命,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感恩奋进。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融入全市重大战略、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探索试验、探路先行贡献智慧力量。全年共召开11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15项、通过14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1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工作报告38项,开展6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3次专题询问、5次满意度测评;作出决议决定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5人次,顺利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着力推进政治机关建设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坚决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紧密结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坚持用好我市系统回顾特区奋斗历程得出的“三条重要结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常委会党组共集中学习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9次,常委会领导到基层一线和所在支部讲授专题党课、开展宣传宣讲20场次,带动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39场次,持续推动全市人大系统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
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坚决落实市委交办的重要任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把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常委会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常委会确定议题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推进重点任务主动融入全市大局,工作安排调整紧跟市委重大部署,重大事项主动请示报告,确保市委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人大工作跟进落实到哪里,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
全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决定》,深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民生实事项目人大常委会票决工作等人大领域改革。认真配合做好省委督查检查,进一步推动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地落实。圆满完成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暨环资业务培训班、厦门市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座谈会保障任务,成功举办纪念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30周年系列活动、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人大工作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得到全国人大有关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的充分肯定。
扎实有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党纪学习教育与人大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有机结合,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学促学作用,举办专题党课、读书班、专题研讨等36场次,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教学活动等50场次,机关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二、强化使命担当,着力推进权力机关建设
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升立法、监督、任免等工作质效,努力以更高水平履职、更加有为担当助力厦门高质量发展。
以先行先试立法引领改革开放。深化经济特区立法功能作用。系统回顾总结特区立法30年的发展实践,将特区立法工作放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等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成立工作专班提前谋划、推进完成个人破产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充分发挥立法智囊作用,到最高法院和外地高校举办专家立法论证会,扎实开展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着力提高立法质效。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共收到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100余条,许多意见建议被吸纳转化为法规条款,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强化综合改革试点法治保障。制定全国首部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地方法规,着力构建全流程、规范化的直接采认机制,便利台胞在厦就业创业,助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要央媒作了报道,产生积极社会反响。制定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中心条例,聚焦法定机构运行、人才引进、财政保障三大机制建设,对金砖创新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发展方式以及人事权、财权等进行立法创新,为促进金砖创新基地高质量发展、推动落实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提供制度支撑。修改促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助力扩大高水平开放。修改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条例、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条例等法规,确保改革与立法决策相统一。优化城市治理现代化制度供给。制定城市更新条例,在建立可持续更新模式、推进城中村改造以及土地开发利用、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等方面创新制度设计,推动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建设。制定厦门经济特区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对标国际航运先进做法,构建具有厦门特色、满足实际需要的船舶污染防治制度体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修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优化审批服务,细化安全措施,服务社会治理,守护城市高颜值。修改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援助范围,简化申请流程,强化支持保障,提升援助质效,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授权市政府对失业保险条例中与改革要求不一致的规定进行暂时调整适用,进一步夯实民生保障法治根基。
以精准有效监督服务中心大局。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听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新型工业化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等报告,听取审议文旅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形成叠加集成效应,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坚定不移抓改革、强创新、促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听取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重大片区开发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报告,提出贯彻改革部署、塑造发展动能、挖掘需求潜能、抓实民生举措等方面意见建议,促进落实一揽子存量和增量政策,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审议预决算、审计、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组织代表参与26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首次在听取审议决算报告的同时审议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次依法作出批准预算调整的决议,推动财政资金高效规范运行、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聚焦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厦门实践”,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改造工作等报告,开展历史风貌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对公园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助力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市建设,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执法检查,听取推进厦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报告,邀请台胞代表人士列席人代会并召开融合发展座谈会。听取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推动国际友城交流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报告,助力建设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开展职业教育法、粮食安全保障规定和家庭教育、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听审报告、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开展机构养老工作专项监督,听取医疗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报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持续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把城中村改造情况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助力打好城中村现代化治理攻坚战,把城中村建成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文明城区。聚焦更高水平法治厦门建设,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海事法院年度工作等报告,首次听取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报告,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完善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推进备案审查全覆盖。着力提升人大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加强信访信息分析研判,扎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信访安全保障,稳妥办理信访事项867件,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以依法决定任免保障事业发展。高标准谋划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常委会票决制工作,制定《工作规定》,出台《责任分工》,常委会会议两次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党组每季度听取相关专委会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常委会领导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项目一线跟踪调研,形成全过程监督闭环,推动民生实事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票决出的9大类40个民生实事项目已全部落地落实,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和“民生大事”。顺利完成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任务,优化任免工作10个步骤,选举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三、强化履职为民,着力推进代表机关建设
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
深化拓展“两个联系”。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组成人员紧紧围绕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中心工作,采取自主安排时间、自选活动形式、自行确定主题的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宣讲,开展“自助式”联系代表活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邀请有专业特长、熟悉相关议题的基层代表参与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座谈交流等活动。健全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机制,全年共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9人次,围绕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发展新质生产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等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支持同安区规划建设厦门市全过程人民民主学习实践中心。持续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提质增效,全市共建成室站586个,其中45个镇街均建立了活动室、518个村(社区)建立了活动站,建立行业活动站23个,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渠道更加通畅。
督促办好议案建议。完善沟通机制,发挥专班作用,主动靠前引导代表着眼全省全市发展大局,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配合市委将承办单位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情况纳入巡察督导内容,督促承办单位建立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定期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持续加大督办力度。列入常委会议程的“数字厦门”建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安全管理立法等3件议案全部办结并取得明显成效,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286件建议全部办结,对17件社会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城中村改造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一批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进一步压实办理责任,提升办理质效,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加强改进服务保障。在近年来完成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的基础上,首次采取由专委会与代表工委联合开展培训的方式,分批次、分领域举办代表履职专题培训班5场,131名代表参训,进一步提升代表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召开政情通报会,邀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向代表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代表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作深入解读,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组织代表视察43场次,帮助代表更好了解掌握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各级代表58人次参加各类征求意见会、听证会、座谈会等。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组织71名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并开展履职满意度测评,严格代表参加履职活动请假审批,以“一人一函”方式向代表通报年度履职情况,切实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使命感。推动智慧人大“代表平台”运行试用和功能优化,实现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督办、评价“全程可视”,以数字化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
四、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推进工作机关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加强机关党建。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轮训,制定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以“一支部一品牌、一品牌一特色”为抓手,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和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人大宣传阵地建设,全年在中央、省级媒体报道200余篇,讲好人大故事,展现代表风采。
提升履职能力。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深入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加强干部实绩量化管理,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全年组织开展22项课题调研,着力推动解决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深化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理论研究,组织参加省人大调研课题150篇,获奖篇目及等次不断提升。
弘扬优良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执行办法,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落实“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行动,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观念,进一步完善会议请假规定,严格请假程序和会议纪律。纵深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一年来,全市各级人大立足职能、联动发力,在中心工作中扛起使命,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有力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思明区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每年选取若干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并听取专项报告,着力实现届内全覆盖。湖里区开展区人大代表“‘回家’听民声解民忧”主题活动,组织179名代表深入选区面对面联系选民,推动解决160多个群众关切的问题。集美区创新设立“人大代表+高校”“人大代表+商会”“人大代表+乡村振兴”联系群众活动站,进一步拓展履职空间。海沧区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企业、园区走访调研100余场次,与区检察院合力设立一批知识产权保护检察联系点,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同安区深化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架构,将重点监督议题和重点建议纳入督办内容,提高办理质效。翔安区全覆盖拓展代表建议督办主体,创新“领衔代表+承办单位+区镇(街)人大”三方会商制度,形成系统联动的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一府一委两院”大力支持和各级人大同向发力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有:破解立法难题的能力还需提升,监督工作制度机制仍需完善,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力度还要加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任务
新时代新征程上,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我们“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赋予厦门综合改革试点和“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重大使命任务。常委会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安排,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人大优势和作用。
一要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同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法和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作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化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坚持依宪立法,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中,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健全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加强法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二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因地制宜开展“小切口”立法,统筹立改废,推动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今年计划安排审议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细胞基因产业促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绿色金融发展、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等法规草案15项,将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15项列入备选项目,低空经济发展条例等21项列入调研项目。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的制度机制和有效方式,健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评估、审议和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机制,发挥好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
三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常委会票决制工作。今年将重点安排听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筼筜湖综合治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25项报告,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海洋经济促进规定、就业促进法等7项执法检查,开展《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等2次专题询问,做到“监督一个议题、解决一类问题”。
四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持续深化“两个联系”工作,深化拓展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治理中的运用,深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站等履职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畅通代表与群众互动渠道。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全流程、闭环式工作机制,推动落实“两个高质量”。提高代表闭会期间履职质效,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和服务,完善履职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五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全面加强人大机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提升智慧人大建设水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面对新使命新任务,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善作善成,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