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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2024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的公示

 
来源: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5-03-03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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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2021〕8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厦工信企业〔2022〕81号)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及时组织梳理2024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经梳理,截至公示日,我单位2024年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特此说明。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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