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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六十五号

 
来源:
      
2026-08-28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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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等三部法规和废止〈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6年8月27日经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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