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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将获得更多保障

审议《〈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修正案(草案)》

 
来源:厦门日报
      
2020-06-30 0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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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对《〈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

  为解决我市今后用血需求问题,《修正案(草案)》提出,市区政府应根据实际制定和下达年度献血计划,市中心血站应遵循用血规律,制定采血计划。“世界献血者日”所在的每年6月设置为无偿献血宣传月,无偿献血工作也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以调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献血积极性。

  《修正案(草案)》在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和保障措施、用血报销政策等方面做了较大改动。比如,无偿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可终身免费临床用血。捐献单采血小板的,献血量按照一个治疗量折合全血800毫升计算。

  用血报销范围在献血者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的基础上,扩大至其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对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用血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享受“三免”优待政策: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费享受每年一次由所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记者 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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