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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一条特区特色的城市文明法治之路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精准解决城市文明领域突出难题

 
来源:厦门日报
      
2020-08-05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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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之滨,大厦之门。

  这座城市用翻天覆地的沧桑巨变、鲜明靓丽的文明底色惊艳世界,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比翼双飞,被习近平总书记赞誉为高素质高颜值之城。

  厦门这张“烫金名片”背后,离不开法治的护航。近年来,为深入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总书记的嘱托,锲而不舍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地方法规、贯穿法治实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精准解决城市文明领域突出难题,进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出一条具有特区特色的城市文明法治之路。

 

  社会文明

  精准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

  斑马线礼让行人蔚然成风。 (苏 媛 摄)

 

  8月1日,市民孟先生开车经过金尚路与金湖路交叉口时,因接听电话被民警拦下。

  “您违反了新交规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观看视频或者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及其他电子设备的,处以二百元罚款。’”民警开出了200元的罚单,并扣2分。孟先生直言,“这处罚在理,认了。”

  当天,《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决定》开始实施。仅3小时,民警在上述路口便查处“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的违法行为11起。

  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被视为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的又一个有力补充。这个全国首部系统性社会文明法规实施3年来,被称为“带牙齿的法规”,有效治理了类似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等长期以来被认为属于道德领域的不文明陋习,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

  此前,这类陋习早有明文禁止,但很长一段时间,由于法不责众、执法能力不足等原因造成执行难,单纯的口头教育收效甚微。面对这个普遍性的城市难题,市人大常委会以问题为导向,精准立法,将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采取负面清单做法,将具有广泛社会共识、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整治可以达到效果的九大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治理清单,明确执法,细化罚则,提高法的刚性。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条例按不同程度,细化了4种阶梯式处罚标准,比如“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以一百元罚款”“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三百元罚款”(第三十八条)。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未按规定通行,也按不同情况,细化了6种阶梯式罚则。

  法规通过后,市政府迅速出台配套措施,在全国率先制定首个专门用于文明行为、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系统,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执法力度。市人大常委会不断跟踪检查,监督法规落地见效。在文明法规护航下,教育与执法走向常态化、长效化,仅2018年,厦门交警便查处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5万多起。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过马路,车辆会提前停下,很多司机还招手示意让我先过。”一位游客不久前在网上发帖,谈到对厦门的印象。目前,厦门公交车礼让率达99%以上,出租车礼让率接近90%,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已成为厦门城市文明的一张靓丽新名片。文明交通持续提升,厦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三年下降,每年都下降30%。

  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轨道交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这些年,多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内核的法规陆续出台,精准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难题,政府强有力保障实施,由“软性要求”转化为“刚性规范”,有效缩短了文明行为的养成时间,增强了市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和约束力。

  禁止“在车站付费区、列车内进食,但婴儿、病人饮食除外”,禁止“在车站、列车内起哄、躺卧、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乞讨、卖艺等扰乱乘车秩序以及其他阻碍、影响乘客顺畅通行的行为”(第三十六条)……全票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不仅构建起全方位全过程安全保护体系,同时对地铁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一边是对不文明乘车行为的教育处罚,一边是应运而生的地铁志愿服务驿站、首批地铁文明示范站、爱心车厢、爱心服务卡,法治与德治同时推动乘车文明水平的提升。

 

  生态文明

  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厦门城乡生活新风尚。(资料图)

 

  “一城春色半城花,万顷波涛拥海来。”“抬头仰望是清新的蓝,环顾四周是怡人的绿。”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生态环境的赞誉。

  这些年,厦门密集出台了多部与生态文明领域有关的法规,用法治精心呵护蓝天绿水,汇聚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每天早上,瑞景公园小区,居民都会拎着一大箱厨余垃圾到换购点,兑换蔬菜或日用品。居民拎来的箱子,是专门的发酵箱,厨余垃圾倒入,撒上菌糠,分解发酵后得到的有机肥可以用来种植无公害蔬菜,变废为宝。

  2017年9月10日,全票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厦门在福建首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先河。办法第六章规定,“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罚款”,而未按规定分类投放,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将被罚500元。这不是说说而已,是真罚。2019年以来,厦门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对违反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开具3391份执法文书,实施行政处罚2251起。

  “惩罚不是目的,法规坚持惩罚与激励并举,通过法治手段培养市民垃圾分类的习惯,提高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晓芳说,办法第四章专章规定了促进措施,比如“有关单位可以通过兑换积分奖励等方式引导个人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从最初的提倡到立法强制实施,垃圾分类如今在厦门已成为市民的日常,成为全社会的行为习惯和文明风尚。全市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90%以上,准确率80%以上。自2018年以来,在住建部对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工作情况通报中,厦门连续七个季度名列第一,垃圾分类工作全国领先,形成“厦门模式”。

  实行强制垃圾分类后,全市垃圾日产量增长趋缓,垃圾焚烧发电量提高30%以上,日收集厨余垃圾全部得到资源化处理。全市已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去年8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到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调研,认为厦门的垃圾分类立法,符合地方实际,符合立法规律,取得显著成效,为国家立法进行了先行探索,发挥了“试验田”作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升级版《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对筼筜湖整治提出的20字方针的重要举措,用法治守护城市绿肺和城市会客厅,有力助推“两高两化”城市建设。

  历经五审、不断打磨的《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被称为“厦门史上最严的园林绿化指标控制条例”,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的制度设计和监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参与生态环保事业,汇聚起强大合力。

  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査,专题询问工业废水治理情况,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推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严密法治助推下,厦门的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走在全国前列,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第一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生态文明指数居全国第一,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今年前四个月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并列第一。

 

  文化建设

  守护城市的“根”与“魂”

  “女王皇冠上的宝石”鼓浪屿一角。 (本报记者 郑晓东  摄)

  “党的十九大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坚定文化自信的一部分写进报告中,用法治让宝贵遗产绽放新时代光彩,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陈李升说。

  鼓浪屿被习近平总书记誉为“女王皇冠上的宝石”。去年7月8日,《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继2012年出台《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后,市人大常委会再度为加强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专门立法。

  面积不到2平方公里的鼓浪屿,每年接待游客达1000多万。二元管理体制下执法效果不好,为这座世界文化遗产带来诸多烦恼。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本年说:“条例从制度上处理好市与区的纵向关系、市直各部门的横向关系,把遗产保护区的行政执法权归一个部门行使。”“升级版”条例优化整合了鼓浪屿管理体制,建立长效保护机制,让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条例还详细列举了多项禁止在遗产区内从事的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行为,尤其对各类烧烤直接亮出“红牌”,全岛严禁。为确保法规有“牙齿”、有刚性,条例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跟其他同类遗产地相比,在鼓浪屿实施的同类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提高了3倍-5倍。

  今年6月1日起施行、获全票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是我国首部地方文化保护专项法规,系统构建起全面、科学、有效的闽南文化保护体系,既守护城市文脉,又让传统文化优秀基因更好融入现代生活,用“硬手段”支撑闽南文化保护发展的“软环境”。

  老字号是一座城市独特的文化符号,《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创两项全国第一:全国首部由代表联名提出并列入人大常委会议程审议通过的法规,全国首部促进老字号保护与发展的法规。对于保护老字号,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办法实施后,成功申请厦门老字号的商事主体达到上百家。

  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为重要载体,有效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涵养城市文明,守护城市的“根”与“魂”,不断增强群众的文化自信,塑造富有魅力的文明城市特质。

 

  经济建设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市民前往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综合服务大厅社会信用信息服务窗口,咨询了解信用情况。 (王协云 摄)

 

  “城市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力。”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陈永茂说,这些年,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均衡发展、相互促进”的要求,用法治推动两种文明比翼双飞。

  全票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用法治搭建起约束框架,培育和提升全社会的守信意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对守信、失信的社会信用主体,明确激励、惩戒措施。比如激励方面,“对自然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便利”,惩戒方面,“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限制进入特定市场、行业或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在立法的推动与引导下,守信已成为很多厦门人引以为豪的身份标签。20余万厦门人注册了个人信用“白鹭分”,许多厦门人在朋友圈晒出自己的信用分,比比谁的信用高。全市图书馆累计免押金借书100余万册,未出现一例违约现象。厦门,成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法规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供了有力的信用制度支撑。

  一部盯住“隐形”于这座城市地下民生设施的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规范了地下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制度,特别是对老城区铺设地下管廊做出特别规定,为打造管廊建设和管理的“厦门模式”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石,让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

  正在审议《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厦门经济特区地方金融条例》等法规,对海丝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等开展监督,专题询问千亿产业链、乡村振兴战略、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情况,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推动放管服改革……这些年,市人大常委会用法治推动物质文明建设,有力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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