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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厦门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市司法局以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为抓手,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

 
来源:厦门日报
      
2021-10-28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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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12348法律咨询中心,值班律师接听群众咨询电话,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市司法局 供图)

  记者 黄琬钧

  通讯员 赖敬佩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今年10月1日起,全国首部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立法为引领,推动具有厦门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创新构建。

  抬头易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在厦门,公共法律服务的触角已深入到街道、社区、乡村。自2019年司法行政改革重组以来,市司法局不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力度,注重整体谋划、系统推进,不断通过制度建设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的性质定位、对象范围、供给机制和保障措施等,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为目标,坚持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同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服务网络不断健全 服务领域持续拓展

  《条例》指出,公共法律服务应当以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为目标。我市多年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城乡服务一体化。

  法律援助,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设立,将法律服务大厅的服务项目从单一的法律援助进一步增加到“7+X”。共包括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事务办理指引,信息查询等方面,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则从降槛、扩面、便民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

  公共法律服务不只于线下——如今,我市已建成高度信息化、统一管理的市级“12348”热线平台,话务座席保持在10个以上,引进8个优质律师团队,引入“丁成说法”广播普法节目入驻热线平台,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以直播互动的形式解答听众的法律问题。

  在“云端”,我市已建成集网络法律咨询、矛盾纠纷线上调解及预约分流指派、法律服务业务办理引导等功能为一体的市级“12348厦门法网”,并在移动端推出“厦门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今年5月,市司法局全新升级启用了“厦门法律服务地图”2.0版,汇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治教育、调解、法律援助、仲裁等14类、近2500个法律服务网点,可精准查找法律服务机构,实现在线咨询、预约办理等功能。通过线上地图指引,把办事群众精准“导航”到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点;线下提供精准服务,点对点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使法律服务突破了时间、空间限制,真正打通了服务市民“最后一公里”。

  亮 点

  公共法律服务

  三大平台全面建成

  目前,我市已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2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率先全省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现了实体平台全面覆盖、运行良好。

  法律服务全省领先 厦台律师深入合作

  高端资源不断汇聚,新老品牌交相辉映。作为“两高两化”之城,厦门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的集聚效应明显,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居全省领先地位。

  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280余家,约占全省律所总数22%;律师4560余人,约占全省律师总数28%,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位居全国前列,率先全省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同时,我市律师共担任435家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市公职律师达326名,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

  “厦门是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也是一座充满活力和机遇的城市。这里政府行政效率高、法治环境健康、经济蓬勃发展,所以两年前我们选择来厦设立代表处,期待律所发展更上一个台阶。”台籍律师何志扬说。台湾何志扬律师事务所驻厦门代表处是福建自贸试验区首家获批设立的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驻大陆代表机构。

  厦门是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加强两岸律师界的交流与合作,更好地为两岸同胞提供法律服务,是厦门司法行政机关对台工作的主要特色和亮点之一。早在1997年,厦台两地律师行业便开始交流交往,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两岸律师界联系日益密切。我市创办了两岸律师交流交往的品牌——海峡律师论坛,促成6家台湾律师事务所在厦门设立代表处,台籍律师数全国第一,设立了全国首个大陆律师事务所和台湾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为深化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亮 点

  公证信息化全国领先

  厦门仲裁形成全国影响

  当前,我市公证信息化全国领先,全国绝大多数公证机构使用厦门研发的业务系统。全市共有公证机构9家(其中合作制公证处3家),公证员120名。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17家,司法鉴定人202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有87名。我市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项目约占全国市场份额的25%。厦门仲裁委受理仲裁标的额多年位居全国前十,已发展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仲裁品牌。

  专业服务不断深化 积极探索改革创新

  《条例》中,我市在全国首创,将法律服务集聚区条款写入法规,立法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行稳致远。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方青认为,厦门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诸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改革创新,形成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条例》明确了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建设方向和政府职责,提出要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方向。多年来,市司法局积极为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我市入选全省涉外律师库的律师占全省总数的53%。同时,我市律师事务所与世界知名律师事务所霍金路伟联营,设立了全省首家自贸区内的互联网公证处。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督促各区、镇(街)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培育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优秀中心、站、室,加强保障督查力度。建立完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督查、考评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持续打造具有厦门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亮 点

  市司法局“厦门经验”

  创多个全国“第一”

  近年来,市司法局先后创下多个全国“第一”,形成了许多“厦门经验”: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设立全国首个集约办理破产公共法律服务和破产公共事务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厦门市公共法律事务破产分中心;“厦门海关公证电子送达”系统入选国务院第六批向全国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被中央政法委誉为司法改革的“厦门样本”,列入全国重点司法改革项目,最高法院、司法部联合发文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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