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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陈紫萱建议:加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立法

 
来源:厦门日报
      
2024-03-07 1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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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模式和快递配送、网约汽车、网络直播等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为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难题,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紫萱建议,加快该领域国家统一专门立法,填补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法律规范的制度空白。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我国广大劳动群体的新生力量,已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积极贡献者。但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安全风险较高、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日渐突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陈紫萱说,目前,在国家层面,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专门针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制度,但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实践中相关从业者的劳动权益尚难以通过上述法律得到充分保障。她认为,不断适应就业形态多元化发展需要,加快该领域国家统一专门立法,建立适应平台用工形式和劳动者就业特点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提供具有统一性、权威性、专门性的制度供给很有必要。

  陈紫萱建议通过立法,界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合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督促平台企业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信用工。加大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获取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制度。优化劳动者就业保障服务,加强从业人员业务能力、职业发展、综合素质等方面培训和政策咨询服务。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解决机制,畅通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劳动者多方沟通协商渠道,为劳动者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利救济搭建平台,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多元共治,提升争议纠纷解决能力。(记者 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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