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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立法 鼓励台胞来厦就业创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大陆首部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的地方立法

 
来源:厦门晚报
      
2024-06-25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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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届台湾人才厦门对接会在上月举办。 刘东华 摄

  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了多部法规草案。其中,《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若干规定(草案)》(简称《若干规定(草案)》)是大陆首部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的地方立法。

  目前,我市已分两批次发布实施80项台湾职业资格采认目录清单,其中专业技术类20项、技能类60项。《若干规定(草案)》从采认目录、动态调整、采认证书、优惠政策、便捷服务等方面进行规定,以立法固化和提升已有的好做法,用法治保障采认工作,鼓励台湾同胞来厦就业创业。

  《若干规定(草案)》依据国家确定的职业分类,将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均纳入采认范围,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两岸职业资格比对,梳理适配范围,由人社部门形成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目录,并对外公布实施,便于台湾同胞和用人单位直接比对。

  依据《若干规定(草案)》,对非准入类职业资格(含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按照“非禁即享”的原则,直接纳入采认目录,台湾同胞可以直接在本市提供相应服务,同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人社部门申领采认证书;对准入类职业资格,将探索放宽限制,逐步纳入采认目录,台湾同胞必须向人社部门申领采认证书,方可在本市提供相应服务;鼓励通过补差培训、补差考试等方式,促进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在本市转化运用。

  《若干规定(草案)》还规定,应采取线上全程网办、线下“一站式”办理等多种形式,方便台湾同胞办理职业资格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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