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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2-09 1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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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市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其他办事机构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基础服务和后勤保障。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1.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决定,草拟常委会的有关文件、工作报告、工作计划、会议决定和会议纪要等工作。

  2.负责市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3.做好常委会文件收发、文书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印鉴信函管理、保密工作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及机关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和维护工作。

  4.负责编印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人大信息。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任免、调配、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工作和做好机关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6.根据代表的意愿,负责联系和安排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安排市人大代表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活动,协助以代表团、专门委员会、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活动。

  7.根据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组织立法项目的初审和审议工作,开展立法备选项目的调研工作。

  8.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认真办理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按时答复代表。

  9.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10.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管理、生活福利、安全保卫,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服务。

  11.做好全国各地人大来厦考察交流人员的接待工作。

  12.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包括市人大6个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3个办事机构1个二级机构,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人大华侨外事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及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定编74名,现在编人员112名。

  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机关 74 11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结合起来,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保障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特区立法先行先试作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创制性立法,努力在全国打造厦门立法样本。

  2、审议7部法规草案。制定社会文明促进条例,为文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管理办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修改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进一步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修改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提升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制定社区治理条例,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制定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规定,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

  3、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论证,开展立法协商,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建设法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确保法规能立得住、行得通、务实管用。

  4、依法有方、有度、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监督有方就是选择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大事要事作为监督议题,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监督全过程,努力通过人大监督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明确监督的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一府两院”工作的难点、重点、薄弱点,明确监督的方位;选择合适的监督形式,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明确监督的方法。监督有度,就是既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一府两院”落实法定职责、做好工作,又要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职、破解发展难题;要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和程度,既不要超越实践提做不到的意见,又不要落后于实践提不成熟的意见,监督意见要抓住要害、点到关键,才能让人心服口服。监督有效,就是要通过人大监督,推动问题的解决,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5、加强计划、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关于2017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市本级决算。

  6、听取和审议3项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创建国家科技自主创新示范区、信用体系建设、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厦门海事法院2017年工作报告。

  7、开展3次执法检查。对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实施教师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8、开展2次专题询问。对“深化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9、开展2次满意度测评。对“加大污水收集处理力度工作落实情况”、“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某类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10、开展3次代表集中视察。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国家科技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两违”综合整治、社会文明建设等情况。

  11、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审查机制,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水平,维护法制统一。

  12、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加强综合分析和交办督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依法及时解决,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3、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开展政情通报,让代表知情知政。分期分批组织代表开展履职学习,创新学习方式,不断提高代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14、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督促承办单位直接与代表见面沟通,向代表当面说明情况,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选择若干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提高督办工作实效,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各专委会要按照对口联系政府部门的工作机制,督办分工范围内的代表建议。

  15、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专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使常委会工作更加接地气。

  16、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建成网上代表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7、认真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坚持宪法宣誓制度,组织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18、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主动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有利于全市发展大局的事,一定要努力去做,努力做出成效、做出品牌、做出影响。巩固和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常委会读书班、专题讲座等制度,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

  19、强化制度建设。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践需要,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及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升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

  20、改进工作作风。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

  21、进一步发挥专委会作用。充分发挥专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特长和优势,提高常委会的工作专业化水平。组织新一届专委会组成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专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

  22、强化机关建设。要珍视团结,强调协作精神,讲大局、顾全局,共同营造团结、和谐、奋进的工作环境。继承和发扬往届人大常委会在机关建设中好传统、好经验,围绕机关建设新目标,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认真做好机关党的建设、组织、效能、文明等建设,更好地发挥常委会机关集体参谋助手作用。热情做好行政接待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23、强化廉洁自律。严于律已,秉公用权,严守法纪,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24、重视和加强课题调研工作。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常委会议题,精准选题,组织开展16项常委会课题调研。转变调研方式,多接地气,了解实情,充分发挥代表在课题调研中的重要作用,多出高水平、有份量的调研文章,着力提高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水平。

  25、加大人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着力宣传常委会履职亮点、工作重点和代表履职风采。

  26、密切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主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指导,支持基层人大依法履职、务实创新。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7年收入预算为4928.4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22.80万元,下降7.9%,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492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28.44万元。

  (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7年支出预算为4928.4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22.80万元,下降7.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062.4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66.27万元,公用支出777.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8.27万元;

  2.项目支出8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28.4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22.80万元,下降7.9%,主要是由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3314.9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7.1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人大》专刊、视点等支出。

  (三)人大会议353.10万元。主要用于十五届五次人大一次会议支出。

  (四)人大立法106.5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度人大立法支出。

  (五)代表工作136.44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代表活动经费支出。

  (六)人大信访工作12.86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接待大厅安保、日常事务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7.4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271.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113.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23.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1.92万元,公务接待费16.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51.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与国外议会交流沟通工作。与上年支出相比增长29.80%,主要原因是:预算出国团组路线及人员组成。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6.23万元。主要用于尽量压缩接待规模,主要用于来厦外地人大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支出相比持平。

  因省里尚未批复我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单位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待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30万元,增长14.3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0.20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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