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13
一、部门主要职责 ...............................3-4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5-13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14-2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4-15
二、收入决算表 ............................ ....15
三、支出决算表 .................................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7-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1-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3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24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5-3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5-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6-27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8-29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9-3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3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31-3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决定,草拟常委会的有关文件、工作报告、工作计划、会议决定和会议纪要等工作。
负责市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做好常委会文件收发、文书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印鉴信函管理、保密工作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及机关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和维护工作。
负责编印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人大信息。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任免、调配、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工作和做好机关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根据代表的意愿,负责联系和安排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安排市人大代表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活动,协助以代表团、专门委员会、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活动。
根据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组织立法项目的初审和审议工作,开展立法备选项目的调研工作。
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认真办理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按时答复代表。
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管理、生活福利、安全保卫,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服务。
做好全国各地人大来厦考察交流人员的接待工作。
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包括市人大7个专门委员会、3个办事机构及1个二级机构,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人大华侨外事委员会,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与宣传工作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及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
机关 |
114 |
114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9
年,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要任务是:2019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审议法规草案17部、通过12部,作出决议决定5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开展满意度测评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较好地完成了本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委8个重要会议后,常委会党组及时出台贯彻意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党组主动向市委书面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27次。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结合起来,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为深入贯彻我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增开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定增设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新任的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向宪法宣誓43人次,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及时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选编》和《学习时报》连载刊发的《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系列采访实录,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组织参观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基地和福建省第一个党支部旧址,举办谷文昌精神、高至凡先进事迹报告会,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结合开展“调查研究年”活动,党组成员先后52人次深入到挂钩联系的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并召开交办协调会,推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完成课题调研和考察报告67项,许多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坚持把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紧扣人大工作实际,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人大工作和机关建设呈现新气象。
提升常委会及其机关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干部等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制度。举办常委会2019年读书班,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到会讲话,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精简会议和文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行支部书记述职制度,坚持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宣传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人大代表履职新风采,始终保持人大宣传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全面带动机关建设,人大机关通过了全国文明单位中期评审。
二、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为我市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为提升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亲自点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若干规定》。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对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为我市建设新时代文化旅游会展名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及时修改《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和《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加强城市建设领域立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对筼筜湖整治提出的20字方针,审议《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重点对湖区管理体制机制、规划与建设、治理与保护等进行制度设计,用法治守护好城市绿肺和城市会客厅。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对于以实际行动当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为维护国家生态领域法制统一,及时修改《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审议《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以立法形式促进城市高颜值。
加强民生和文化领域立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鼓浪屿申遗成功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得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高度关注。审议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小切口立法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大问题。审议《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用法治保护和传承闽南文化,充分发挥闽南优秀传统文化在两岸融合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一审专委会作用,健全法制委统一审议制度,对重要制度设计、重大利益调整和争议较大的立法事项加大论证和协调力度。积极推进开门立法,开展立法调研71次,所有法规草案一审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努力使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更加符合民意。
此外,及时作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厦门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确保我市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适时作出废止《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全年共审查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33件,通过备案审查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利。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依法监督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2019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环境,扶持‘三高’企业发展的若干建议”“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厦门外贸工作对策研究”等课题调研,推动政府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六稳”工作落实力度,深入推进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服务扶持“三高”企业发展。听取和审议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培育。跟踪检查涉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助推营造有利于侨商侨胞投资创业良好环境,更好地发挥华侨华人参与厦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听取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情况的报告,召开《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座谈会,推动政府进一步落实惠台政策措施,深化厦台融合发展,努力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和审议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201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管好人民的“钱袋子”。自主研发的“厦门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上线运行,两次受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座谈会上交流我市审计整改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经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践被写入《新时代福建省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创新案例》。出台《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和监督机制。听取和审议2018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书面综合报告,推动政府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和建设金融强市。
依法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听取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落实法律规定的领导责任、工作责任、执法责任、监管责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代表开展《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回头看”,持续推动法规有效落地,中央电视台专门来厦采访生活垃圾分类的立法和法规实施情况,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家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建设重大成就专题片的重要内容。
依法监督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落实交通规划,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听取和审议我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切实把这一重要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做实做好。听取和审议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厦门经济特区学校用地保护规定》执法检查,开展教师法和省人大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回头看”,推动政府加快补齐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短板,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开展“加强我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议案办理情况“回头看”。听取和审议我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体育设施建设情况两个报告,推动政府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科学规划和高标准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听取和审议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我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专题询问现场直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组织消防“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回头看”,推动政府聚焦薄弱环节,建立消防工作新机制。
依法监督司法工作。听取和审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推动“一府两院”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听取“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情况的报告,推动我市法治宣传教育从普及法律知识向法治实践示范引领转变。听取厦门海事法院工作报告,调研派出法庭工作情况,推动厦门海事法院更好地服务海洋强市建设。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20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工作。召开政情通报会,市长庄稼汉通报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代表关注的重点工作情况。首次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异地举办立法、监督能力提升班,组织代表开展跨区视察,代表普遍反映收获很大。做好代表述职和履职登记工作,向全体代表通报2018年履职情况。出台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推进“双联”制度走深走实。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区人大代表机制。建立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会制度,直接倾听来自代表和人民群众最真实的心声,并建立意见建议处理反馈机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全国人大新媒体作了重点报道。在厦五级人大代表组合编入各区镇(街)“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和村(居)“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站”,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站)实现全市镇街(村居)全覆盖,搭建好“互联网+代表履职”平台,涌现了一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品牌,召开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加以总结推广。一年来,活动室(站)收集问题建议4038件、目前已解决3275件。
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领导重视议案办理、深入基层调研,专委会持续督办,列入常委会议程的2件议案均已办结。督办“完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制度,提升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议案,推动出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制度,持续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质量。督办“关注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议案,推动政府把心理健康体系建设纳入健康厦门、平安厦门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与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坚持整体督办与重点督办、年度督办与跟踪督办相结合,开展2018年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回头看”,本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期间以及闭会后代表提出的334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取得良好成效。
常委会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推广各区人大的好经验好做法。思明区人大常委会以督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属中小学活动场所对市民有序开放的议案》为抓手,推动辖区9所学校(10个校区)活动场所向市民有序开放,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湖里区人大常委会注重规范、注重联动、注重实效,持续提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站)建设水平,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集美区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等多种监督方式,有力推动厦门(集美)闽台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成为国家级“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海沧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产业发展、教育资金使用绩效、征拆资金使用等专题调研,并对调研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海沧初步形成集成电路产业集群、获评“教育强区”、有效解决一批征拆历史遗留问题。同安区人大常委会实行代表议案建议逐件督办落实、“面对面”测评机制,较好地解决代表“被满意”的问题,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率、问题的解决率进一步提高。翔安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翔安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试行)》《翔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行了积极探索。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表由部门决算网络版公开任务系统导出)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支决算总表 | ||||
|
|
|
| |
编制单位: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8,006.3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453.21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三、国防支出 |
0.00 | |
四、事业收入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
五、经营收入 |
0.00 |
五、教育支出 |
0.00 |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
七、其他收入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21.27 |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67.36 |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0.00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0.00 |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
|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00 | |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0.00 | |
|
|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
0.00 | |
|
|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8,006.32 |
本年支出合计 |
6,541.84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0 |
结余分配 |
0.00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56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1,467.04 | |
合计 |
8,008.88 |
合计 |
8,008.88 |
注: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2. 收入决算表
附件2 收入决算表 | ||||||
编制单位: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本级) |
2019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8,006.32 |
8,006.32 |
0.0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740.52 |
6,740.52 |
0.00 | ||
20101 |
人大事务 |
6,740.52 |
6,740.52 |
0.00 | ||
2010101 |
行政运行 |
5,782.65 |
5,782.65 |
0.00 |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14.40 |
214.40 |
0.00 | ||
2010104 |
人大会议 |
191.00 |
191.00 |
0.00 | ||
2010105 |
人大立法 |
156.82 |
156.82 |
0.00 | ||
2010106 |
人大监督 |
179.34 |
179.34 |
0.00 | ||
2010108 |
代表工作 |
184.53 |
184.53 |
0.00 | ||
2010109 |
人大信访工作 |
20.73 |
20.73 |
0.00 | ||
2010199 |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
11.05 |
11.05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98.44 |
1,098.44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98.44 |
1,098.44 |
0.0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716.52 |
716.52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61.62 |
261.62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20.30 |
120.30 |
0.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67.37 |
167.37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7.37 |
167.37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2.14 |
132.14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5.23 |
35.23 |
0.00 |
注: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3. 支出决算表
附件3 支出决算表 | ||||||
编制单位: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本级) |
2019年度 |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6,541.84 |
5,757.68 |
784.15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453.21 |
4,669.06 |
784.15 | ||
20101 |
人大事务 |
5,453.21 |
4,669.06 |
784.15 | ||
2010101 |
行政运行 |
4,669.06 |
4,669.06 |
0.00 |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4.58 |
0.00 |
144.58 | ||
2010104 |
人大会议 |
191.00 |
0.00 |
191.00 | ||
2010105 |
人大立法 |
152.53 |
0.00 |
152.53 | ||
2010106 |
人大监督 |
80.11 |
0.00 |
80.11 | ||
2010108 |
代表工作 |
184.53 |
0.00 |
184.53 | ||
2010109 |
人大信访工作 |
20.35 |
0.00 |
20.35 | ||
2010199 |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
11.05 |
0.00 |
11.0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21.27 |
921.27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21.27 |
921.27 |
0.0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59.65 |
659.65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61.62 |
261.62 |
0.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67.37 |
167.37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7.37 |
167.37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2.14 |
132.14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5.23 |
35.23 |
0.00 |
注: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 |
|
|
金额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金额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8,006.3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453.21 |
5,453.21 |
0.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三、国防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五、教育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21.27 |
921.27 |
0.00 |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67.36 |
167.36 |
0.00 |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
0.00 |
0.00 |
0.00 | |||
|
|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
0.00 |
0.00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8,006.32 |
本年支出合计 |
6,541.84 |
6,541.84 |
0.00 | |||
|
|
|
|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0.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464.48 |
1,464.48 |
0.00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
|
|
| |||
|
|
|
|
|
| |||
总计 |
8,006.32 |
总计 |
8,006.32 |
8,006.32 |
0.00 |
注: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编制单位: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本级) |
2019年度 |
|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6,541.84 |
5,757.68 |
784.15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453.21 |
4,669.06 |
784.15 | |||
20101 |
人大事务 |
5,453.21 |
4,669.06 |
784.15 | |||
2010101 |
行政运行 |
4,669.06 |
4,669.06 |
0.00 | |||
20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44.58 |
0.00 |
144.58 | |||
2010104 |
人大会议 |
191.00 |
0.00 |
191.00 | |||
2010105 |
人大立法 |
152.53 |
0.00 |
152.53 | |||
2010106 |
人大监督 |
80.11 |
0.00 |
80.11 | |||
2010108 |
代表工作 |
184.53 |
0.00 |
184.53 | |||
2010109 |
人大信访工作 |
20.35 |
0.00 |
20.35 | |||
2010199 |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
11.05 |
0.00 |
11.0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21.27 |
921.27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21.27 |
921.27 |
0.0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59.65 |
659.65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61.62 |
261.62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0.00 |
0.00 |
0.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67.37 |
167.37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7.37 |
167.37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2.14 |
132.14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5.23 |
35.23 |
0.00 |
注: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
编制单位: |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 计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 计 |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630.67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77.85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59.65 | |
308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0.00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73.67 | |
311 |
对企业补贴(基本建设) |
0.00 | |
312 |
对企业补贴 |
0.00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注: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编制单位: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本级) |
2019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619.62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9.2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29.22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80.35 |
30201 |
办公费 |
90.34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609.14 |
30202 |
印刷费 |
12.51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29.22 | |
30103 |
奖金 |
1,843.27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59.97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0.00 |
30205 |
水费 |
0.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261.62 |
30206 |
电费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0.00 |
30207 |
邮电费 |
32.26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32.14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5.23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51 |
30211 |
差旅费 |
8.82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307.91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1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84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8.49 |
30214 |
租赁费 |
0.14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59.65 |
30215 |
会议费 |
9.79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
30301 |
离休费 |
283.54 |
30216 |
培训费 |
2.61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06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2 |
对企业补助 |
0.00 |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0.0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86.05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0.00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2.93 |
31204 |
费用补贴 |
0.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1205 |
利息补贴 |
0.00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73.21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0.00 | |
30309 |
奖励金 |
247.10 |
30229 |
福利费 |
0.95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39906 |
赠与 |
0.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2.96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25.44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
|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8.30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
|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
|
| |
|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
|
| |
|
|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
|
| |
|
|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
|
| |
|
|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
|
| |
人员经费合计 |
5,279.27 |
公用经费合计 |
478.42 |
注: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
|
编制单位: |
|
|
|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4 |
7 |
8 |
11 |
12 |
合计 |
|
|
|
|
|
|
注: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说明“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9. 机构运行信息表
机构运行信息表 | ||||
编制单位: |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统计数 |
项 目 |
统计数 |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 |
二、机关运行经费 |
478.42 | |
(一)支出合计 |
45.40 |
(一)行政单位 |
478.42 | |
1.因公出国(境)费 |
43.64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0.00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一)车辆数合计(辆) |
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0 | |
3.公务接待费 |
1.76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0 | |
(1)国内接待费 |
1.76 |
3.机要通信用车 |
0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1.70 |
4.应急保障用车 |
0 | |
(2)国(境)外接待费 |
0.00 |
5.执法执勤用车 |
0 | |
(二)相关统计数 |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0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5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0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1 |
8.其他用车 |
0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0 |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
0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0 |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
0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7 |
四、政府采购支出信息 |
-- |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5 |
(一)政府采购支出合计 |
9.99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52 |
1.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
9.99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43 |
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
0.00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0 |
3.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
0.00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0 |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
0.00 | |
|
|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
0.00 |
注: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2.56万元,本年收入8,006.32万元,本年支出6,541.8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67.04万元。
(一)2019年收入8,006.32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增加989.19万元,增长14.1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6.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9年支出6,541.84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119.97万元,下降1.8%,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5,757.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79.27万元,公用支出478.42万元。
2.项目支出784.1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41.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9.97万元,下降1.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466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47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办公成本变动。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1万元,下降5.4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减。
(三)人大会议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四)人大立法15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5万元,下降5.31 %。主要原因是控制立法工作费用。
(五)人大代表18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41万元,增长25.43%。主要原因是代表工作项目增加。
(六)人大信访工作2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万元,增加64.78%。主要原因是信访接待大厅监控外包服务。
(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0万元,下降64.75%。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八)人大监督支出8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06 %。主要原因是调增预决算审查国资监督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8万元,下降1.80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十)行政单位医疗13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35.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7.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279.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7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5.40万元,比年初预算的48.23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来厦客人减少,压缩接待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64万元,比年初预算的32万元增加36.38%。全年安排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5个,参加其他部门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1人次。主要是调增出国(境)项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支出0.00万元,无列支公车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6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6.23万元下降89.16%。主要是来厦客人减少,压缩接待经费,累计接待7批次、52人次。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共对2019年6个清单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分别是2019年度代表活动经费、立法经费、代表大会经费、人大信访工作经费、人大宣传工作经费、人大监督工作经费,涉及财政拨款资金969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共对2019年度部门共计6个清单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资金共计969万元。评价结果“良”的项目是6个。
(三)重点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评价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1.90%,主要是:人员变动、办公业务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