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节选)
强化监督措施,保证法律监督质效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去年11月以来,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和房地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1件21人。集中开展扶贫、环保、国企改革等领域的专项预防调查,形成的惩治和预防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情况报告,获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和交办,促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开展立案监督10件14人,纠正漏捕漏诉12人。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23份,改变公安机关定性92件164人,排除非法证据1件2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8名犯罪嫌疑人,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审查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14件,从中发现侦查机关取证不完整、调查不规范等监督线索3条,提出纠正意见。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128件。海沧、集美区检察院办理的两起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和全省十佳立案监督案例。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加强对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诉讼程序违法及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提请民事行政抗诉2件,提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开展查办虚假诉讼专项检察活动,就8件虚假诉讼案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其中,我院监督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系列案件,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最高案值虚假诉讼系列案。针对以往卷宗调阅困难影响案件监督的问题,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就后续落实情况向法院发出通报,加强督促落实。成立商事检察办案组,配备5名民商法硕士、博士专业人才,充实民事行政检察一线队伍。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839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逐案审查,发现执行机关减刑呈报不当并向法院发出检察意见书5份。首次派员参加撤销假释案件庭审,加强跟踪监督纠正刑期折抵错误。依法监督市司法局处理律师违规会见同一案件多名犯罪嫌疑人行为,推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健全协作机制,形成法律监督合力
按照《审议意见》提出的“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意见,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内外部工作衔接配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
完善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加强侦查指挥中心建设,制定《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工作职责(试行)》,对全市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实行两级院统一组织、指挥。去年11月以来,查办大案19件。
健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个案预防,通过检察建议、警示教育等形式,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形成侦查和预防部门协作配合的一体化工作模式。发出检察建议9件。我院开展的“两违”背后职务犯罪案件专项预防,以及海沧区检察院开展的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同步预防,均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佳预防项目”。
深化侦、捕、诉衔接配合和案件管理机制。强化线索内部信息共享,健全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机制,落实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把好案件质量关。去年11月以来,侦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率为100%。完善案件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对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和综合考评。
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市检察院与市政府检察监督与依法行政工作互动机制。会同市法制局积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接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案件信息。目前,已督促全市92家单位接入“两法衔接”工作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415件。建立电子巡查制度,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录入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实行逐一排查。共排查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00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
拓宽与侦查、审判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与市环保局共同建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与市司法局健全社区矫正四方联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的衔接配合。共起诉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4人,向法院提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4件。推进与有关部门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交换、涉法涉诉信息共享、电子换押平台及轻刑犯罪案件卷宗移送系统建设,完善“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实现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案件信息共享和线索快速移送,提高监督效率。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按照《审议意见》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等意见,全市两级检察院着力加强队伍管理,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
推进检察队伍能力建设。修订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标准,完善科学的法律监督工作考评机制。强化岗位练兵和分类培训,持续推进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工作,开展2015年度法律监督十佳案件和优秀法律监督文书评选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1人次获得省级以上业务专家、拔尖人才等称号。
更加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落实法律监督重要工作部署和事项报告人大常委会制度,认真办理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代表、委员的提案和建议2件。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278条,公开法律文书2058份。我院制定的《民事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暂行规定》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邀请代表、委员等参加听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21人次,以公开促公正,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