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制订出台《关于规范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充分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选举权、决定权,切实把好任职提请、任前考试、任前表态发言和常委会表决各个关口,为促进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组织保障。
2015年率先在全省实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就职宣誓,提升公职人员依法执政、为民履职的使命感。
2012年在全市首推任职表态发言上网公示制度,使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透明;制定《关于对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规定》,促进拟任人员学法、懂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通讯员 林玉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