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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开好局起好步作出人大贡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解读

 
来源:厦门日报
      
2023-02-13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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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4日,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厦门人民会堂开幕。

  

▲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我市“双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图为火炬学校开展课堂活动。

 

  记者 詹文 摄影 郑晓东 林铭鸿

  通讯员 肖铧琳 黄晨颖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团结奋斗,以“高、准、实”的履职成效彰显“有活力、有创新、有作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探索试验、探路先行,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作出贡献。

  把准政治方向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作表率,着力推动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取得新成效。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准政治方向,胸怀“两个大局” 、牢记“国之大者”,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留下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重心,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在“三个全面”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更好发挥人大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坚持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强自觉和更深感情,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常委会读书班、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等制度载体,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促发展保善治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上走在前,着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持服务大局、衔接改革、急用先行,紧紧扭住立法质量这个“牛鼻子”,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立法,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建强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审议12部法规草案,制定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老年教育若干规定、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若干规定等法规,修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等。

  同时,计划安排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等13项立法备选项目及16项调研项目。

  强化刚性和实效  更好发挥人大监督重要作用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更好发挥人大监督重要作用上求突破,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中心工作,聚焦“一二三”战略规划和“十四五”规划实施,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打好监督组合拳,开展市区人大联动监督,提高监督的刚性和实效,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等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情况、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厦门港口高质量发展等报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执法检查,对相关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更高水平的“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特色高中建设发展、加强古厝古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工作、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公园管理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回头看”。

  探索完善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联动监督等形式,加强与监察监督、干部管理监督、舆论监督等的协同,探索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改进工作。

  加强代表履职  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上创新局,着眼我市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及时作出决定决议,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着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健全代表工作制度,丰富代表工作内容,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在筑牢“双联”基础、夯实“双联”阵地、丰富“双联”活动上下功夫,持续深化“四联四促”工作。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 (站) 建设走深走实,探索联系群众活动日等特色做法,打通社情民意收集的“最后一公里”。在提高议案建议提出的“立言高度、纳言广度、代言力度、建言深度”和督办的“工作制度化、流程规范化、督办常态化、办理实效化”上下功夫,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和办理实效。

  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组织履职学习、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年度政情通报会,完善代表履职评价和激励机制,探索“互联网+代表履职”,以数字化赋能代表工作。

  提高能力水平  全面加强机关建设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全面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上争一流,着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四个机关”。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优良作风,深入实施 “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巩固拓展机关文明创建工作成果,在创新形式内容、打造品牌特色上下功夫,坚持“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努力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

  加强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好做法好经验,推动解决基层人大实际困难,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权威发布】

  2023年立法工作项目

  ●正式项目 (12项)

  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鼓励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若干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若干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禁毒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 (调整适用)

  厦门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继续调整适用)

  厦门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废止)

  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22年滚动项目)

  ●备选项目(13项)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实施的决定 (名称待定)

  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船舶污染防治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大型桥梁隧道管理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物业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办法

  厦门经济特区控制吸烟若干规定

  厦门市消防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修改)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改)

  ●调研项目(16项)

  厦门经济特区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若干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节约用水条例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

  厦门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安全生产若干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 (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 (修改)

  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修改)

  2023年监督工作项目

  ●听取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项)

  市人大法制委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推动厦门港口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我市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2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特色高中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我市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我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我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加强古厝古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我市全民健身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市政府关于我市 “4+4+6”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情况的报告

  市中级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情况的报告

  厦门海事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园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等报告(10项)

  市政府关于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根据需要)

  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政府关于我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

  市政府关于202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 2023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执法检查(3项)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专题询问(3项)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贯彻实施情况

  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我市公园管理工作情况

  ●满意度测评(3项)

  市政府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检查《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市政府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市政府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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