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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文物保护与挖掘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厦门人大
      
2013-04-07 1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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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安区文物保护与挖掘情况的调研报告

  同安区人大常委会课题调研组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活动的安排,同安区人大组织市人大同安代表小组,对同安的文物保护与挖掘工作进行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物保护与挖掘的基本情况

  1、文物资源情况

  同安自西晋太康三年(公元282年)置县,至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文物资源积淀丰富,尤以宗教文物、民居古建和革命文物等占据主导地位。这些文物反映了千年同安,在各个历史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艺术和宗教的发展水平,是先人的遗泽、历史的见证,是同安人民引为骄傲、值得永远珍惜的历史文化遗产。

  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全区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500处,其中新发现362处,复查已登记文物138处(其中已消失文物13处),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摩崖题刻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地面文物。被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共有55处、市级涉台文物古迹18处(其中,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9处)。全区馆藏文物1987件,其中已定级1178件(其中国家二级文物22件、三级文物359件),未定级809件,以及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同时,最为值得引为骄傲的是在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同安,孕育了一批历史文化名人:有着“钟表鼻祖”之称的宋朝三代贤相苏颂,首仕同安的理学大师朱熹,理学名宦林希元,医学家吴夲,民族英雄陈化成,华侨旗帜陈嘉庚,语言大师卢戅章等先贤名哲,彪炳史册,在同安,乃至国内外的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为世人留下了大量宝贵的历史文化遗存。

  2、文物保护机构及人员、专项经费情况

  同安区设有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对全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协调,研究处理全区文物保护的重要工作和重大事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文体出版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行使管理职能,负责对全区文物保护工作行使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全区文博单位从业人数10人,大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文博专业职称,并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是我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全区每年纳入财政预算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53万元。

  二、文物保护与挖掘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文物保护和挖掘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尤其“十一五”期间,是文物事业夯实基础、加快发展的五年,是文物事业活力迸发、作用凸显的五年,是文物事业启动建设、强化保护的五年。通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物,有效地推动了保护和挖掘工作的开展,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成效。

  1、全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自2007年启动全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来,全区各级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跟进,将文物普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全力推进文物普查工作。至今年7月31日,全区共登记不可移动的500处文物,是普查前的3倍多,其中新发现362处,复查138处。特别是坑仔口陶遗址成为全国十大重大文物发现之一。2010年,全区顺利通过省“三普办”数据和整体验收。由区文体出版局牵头主编的《同安文物大观》将于年底前出版发行,展示同安历史文化精髓,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2、全区文化遗产级别提升和数量扩充工作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取得重大进展,文物保护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升。2012年,全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由3处增加到5处;市级涉台文物古迹由10处增加到18处。区政府又公布了莲花镇澳溪村沧江坝遗址、汀溪镇半岭村半岭自然村至前格村五里林自然村半岭古道、汀溪镇五峰村茂林五峰烈士墓、祥平街道过溪社区乌山尾许西安墓、祥平街道溪声村坑仔口里坑仔口制陶窑址等5处,作为第九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推荐梅山波罗门佛塔、同安古城墙等2个单位申报第八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推荐东山古庙、正一宫、石浔昭应庙、张凤征墓、叶清标墓等5个单位申报第三批市级涉台文物古迹。

  3、全区文物保护维修工程顺利推进。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共争取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600多万元。其中,国家文物局专项资金140万元,用于对芦山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抢救性维修和保护;市文广新局补助50万元,维修蔡复一故居、大元殿、阳翟图书馆、刘静轩墓等;群众集资捐赠400多万元,修复朝元观、大元殿、探花第、碧溪殿等,使一些濒危的文化遗产得到及时的抢救和保护。2008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先后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修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孔庙、同安钟楼等古建筑。同时,“文公书院”的修缮也已立项,方案正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博物馆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十一五”期间,区博物馆建设再上新台阶。2008年,在启动博物馆展览场所及孔庙周边的环境整治工程中,拆除了孔庙周围数幢建筑,改建孔庙大门、增建祈学廊、圣迹廊、碑廊及围墙,更新了展览厅,使面貌焕然一新,建筑面积增至八千多平方米,占地面积增至两万平方米。同时,重视孔庙管理,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质量,并率先对外实行免费开放。截至2012年底,共免费接待观众达50多万人次。2011年,被评为全国孔庙保护先进单位。

  5、文物信息化建设初具成效。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区文物管理部门组织精干力量,加强“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对博物馆的馆藏珍贵文物进行了影像图片采集,用短短6个月的时间,高质量地完成了全区1987件馆藏珍贵文物的文物影像和文本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并分别存入福建省文物数据中心和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2010年,区文物普查数据顺利通过省普查办验收。

  6、文物保护宣传深入人心。2006年6月,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以来,全区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上下联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展览、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各种宣传形式,结合全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广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展示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同时,每年还认真组织“5•18国际博物馆日”活动,开展《文物保护法》和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公民文物保护意识特别是文物保护法律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文物保护与挖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同安区文物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区文物保护与挖掘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制约和影响了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一是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区本级安排的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只能应急用于小范围、小面积的文物修复,难以满足文物保护维修的现实需求,一些珍贵的文化遗产不能得到及时有效保护,而遭受自然湮灭。据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已消失文物点13处。

  二是文物保护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目前,由区文体出版局委托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代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能,文物行政执法力量不足。

  三是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区博物馆硬件建设严重滞后,如博物馆库房缺乏恒温、恒湿等设施,一些馆藏书画类藏品已受潮霉变;博物馆没有展厅,馆藏文物多数存放在库房里,难以正常对外开放观赏;博物馆缺乏必要的消防、安防等技防设施。

  四、文物保护与挖掘的几点建议

  1、要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要充分利用好电视、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地不断深化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形成良好氛围,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热爱、保护文化遗产。并加紧做好文保申报工作,要以第三次文物普查为基础,进行梳理,把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以呈报,尽早列入保护名单,切实保护好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

  2、要加强文物保护行政执法。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切实落实“四有”保护措施,严厉打击偷盗文物,处罚一切侵占、损害、破坏文物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奖励保护文物的有功人员,营造人人爱护文物的社会氛围。重视基层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责任,为文物行政执法队伍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提高行政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

  3、要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要认真落实文物“五纳入”,保证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坚持政府为主导,积极吸引民间资本热情参与,鼓励和扶持宗教、宗族及海内外宗亲的热心义举;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护,及早拯救濒危及面临消亡的文物,保护珍贵的文化遗产。同时,要通过争取上级的项目支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根据本地财力和文物资源的实际情况,建设专题性的博物馆,改变全区博物馆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

  4、要发挥文物保护社会效益。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看待文化遗产,把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协调发展的一项任务抓紧抓好,在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利用传统文化资源,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要结合旅游开发,加强对同安历史文化的宣传,做好地方史书编撰,促进文物宣传和史书进入旅游市场,打造独具特色的历史人文旅游景观,让人民群众共享文物保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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