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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机遇 大胆试验 着力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现状与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3-04-12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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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侨务外事委课题组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中心是金融活动积聚之地,是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集中交易的场所,在金融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区域性金融中心是指在某一区域内金融机构聚集、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交易活动频繁,且能对区域经济产生集聚和扩散效应的经济区域。厦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两岸金融中心)是两岸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的必然选择,随着两岸关系的改善,厦门与台湾在生产、投资、金融、贸易等领域日渐融合,逐步成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的有机整体,两地经贸往来和人员交流日益频繁,迫切要求提供与之相配套的金融服务。厦门作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密切的两岸经贸往来、优美的人文环境、勇于试验的特区精神,等等都凸显出其建设两岸金融中心的优势。建立两岸金融中心,推动两岸金融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对于进一步推动两岸经贸往来,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经济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两岸金融中心的优势

  (一)政策优势

  2004年初,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海西战略”,厦门定位为海西西岸中心城市,并实施相关配套政策,促使厦门和台湾两地建立更加紧密的经济联系和人员往来;2007年10月,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被写进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党中央明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2009年4月,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为两岸开展金融合作提供了依据;2009年5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2010年6月,国务院批准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同意厦门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立两岸金融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国务院将厦门列为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2217家厦门企业被列入试点出口企业名单;2010年10月,中国保监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建设厦门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合作备忘录》,鼓励厦门保险业大胆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保险业服务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水平。2011年1月,ECFA服务贸易早收计划正式实施为两岸金融合作提供了政策空间;2011年3月,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被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务院批准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明确支持厦门建立两岸金融中心。

  (二)经贸优势

  厦门拥有集美、杏林、海沧3大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吸引了大量台商前来投资,截止2010年底,厦门累计引进台资企业3695家,利用台资(含第三地)102.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74.85亿美元,近6万台商(胞)常住厦门。厦门已成为重要的对台贸易口岸,2010年度厦门对台贸易进出口额达63.78亿美元,占福建省对台贸易总额的61.4%。台湾已成为厦门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最大的进口来源地和第六大出口市场。同时,厦门已成为台胞入出大陆人数最多的重要口岸,历年累计进出厦门口岸的台胞达967.54万人次,仅2010年就达130万人次。

  (三)区位优势

  厦门经济特区因台而设,厦门是国际性开放城市,对外开放度高,自然地理人文环境优美,与台湾仅一水之隔,是大陆离台湾最近的城市,是台商投资的主要集中地之一,与台湾有着密切“五缘”联系,在对台交流合作中始终发挥着先行先试和前沿平台的作用。良好的社会和自然地理环境为两岸金融中心的培育和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厦门建设两岸金融中心,可以集中金融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通过对金融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组合金融工具的充分运用,能够有力辐射及拉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现状

  近年来,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厦门建立两岸金融中心,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一方面努力营造优良金融服务环境,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取得较好成效。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金融服务平台

  2011年4月11日,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为筑巢引凤,市政府在岛内东北部规划了18平方公里的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用地,分为思明、湖里南北两区。目前北区的规划设计已完成,“两岸金融中心”各项开发建设工作正快速有序推进。截至2011年9月底,建发国际大厦、金融中心大厦已经封顶,由厦门国贸集团和台湾龙邦国际共同受让的首宗地块已经成功挂牌出让,由厦门台商筹资3亿元建设的台商总部大厦将于年底前动工。

  2、大胆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扶持政策

  一是建立市区联动、服务“一条龙”的管理体制。市政府和思明、湖里区政府分别成立了“两岸金融中心”建设指挥部,市区两级在开发建设、投资、财税、招商等方面的服务形成“一条龙”机制,大大地提高效率,推动了建设进度。二是整合市属国有金融资源,成立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和招商引资载体,同时金圆投资集团与思明、湖里分别合资成立投资开发公司,具体负责“两岸金融中心”的征地拆迁、开发建设工作。三是完善配套措施。为推进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市政府提出了《厦门市金融服务产业集群2009-2015年发展规划》,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方案》、《厦门与台湾金融业对接规划方案》,稳步推进两岸金融中心建设。为鼓励金融业的发展,市政府修订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进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入驻两岸金融中心,市政府及思明、湖里区政府积极对外招商,先后与台湾人寿、台湾台开、香港恒生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美国飞利凯睿证券等国内外金融机构洽谈,截止2011年11月10日,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已办理注册项目27个,正在办理注册登记的项目20个,在谈项目187个,总投资预计超过255亿元。在要素建设方面,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已与市政府签约,在厦门设立“海峡金融资产交易所”;上海国际金融学院拟与厦门大学等合作,在厦门设立“两岸金融学院”。在积极引进金融机构的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查处金融案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4、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推介两岸金融中心

  一是举办金融研讨会,搭建平台促进交流。今年来,先后举办了第三届“两岸经济暨金融研讨会”、“海峡金融论坛”、“第九届资本论坛”等涉及两岸金融交流合作的会议。二是组织金融交流团赴港澳台参访,宣传推介厦门两岸金融中心。三是先后接待香港特区金融代表团、台湾金融财经海西参访团等多批港台金融界参访考察团,在接待中积极寻找商机。四是结合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和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的宣传活动,通过中央、省和港台驻厦新闻媒体和本地各新闻单位连续大篇幅报道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为两岸金融中心建设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

  5、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不断夯实经济基础

  一是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发展,大力拓展城市和产业发展空间。坚持双轮驱动、协调推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把产业区建设和新城区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着力二、三产业互动发展,努力实现优化产业结构和壮大经济实力的新突破,真正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统一起来。二是推动厦漳泉同城化,扩大发展腹地,提高厦门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水平。2011年9月8日《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合作框架协议》在厦门正式签订,协议明确了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的发展目标,2012年同城化迈出实质性步伐,至2015年初步实现同城化,届时,各项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将有效融合,资源要素市场体系一体化形成,产业发展分工协作明晰,区域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厦门、漳州、泉州同处闽南地区,与台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据统计,2010年三市人口1647万,GDP超过7000亿元,创造了全省51%的生产总值,经济发展水平居福建省前列。厦漳泉三城融合形成的经济规模效应将有力地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发展。

  三、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区经济总量相对偏小,区域经济水平有待提升

  30年来,厦门经济社会保持健康快速发展态势,由于地域狭小,发展受到限制,经济规模仍偏小,2010年,厦门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53.74亿元,财政总收入526.02亿元,与深圳(9510.91亿元,3507亿元)、广州(10604.48亿元,3348亿元)、苏州(9000亿元,2759.61亿元)相比相差甚远,即使厦漳泉同城化,其经济总量仍与深圳等城市存在较大差距。

  2、金融行业总体规模偏小,法人金融机构数量偏少

  厦门的金融业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以银行业为主导,其他相关金融配套行业为补充,功能较为完备、运行较为稳健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但金融业发展总体规模不大。截止2010年底,厦门仅有法人金融机构10家,与北京540家法人金融机构、深圳74家法人金融机构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厦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4440.60亿元,贷款余额为3621.72亿元,而同期,上海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分别比厦门市多12倍和9倍,北京和深圳也远远超越厦门。另外,厦门金融业提供的服务同质化较多,与建设两岸金融中心的定位和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金融业增加值主要集中在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上,证券、保险、期货和票据等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对金融业的增加值贡献有限。

  3、金融政策自行突破较难,司法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两岸金融合作等对台问题的政策制定权和审批管理权都集中在中央,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行,政策上自行突破存在诸多限制,需要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另外,两岸之间缺乏司法互助协定,造成两岸业务合作上存在一些障碍和风险。并且台湾岛内政治较为复杂敏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影响了金融政策先行先试的突破。

  4、高端金融人才一将难求,创业发展环境有待提升

  据调查,厦门现有金融人才约3万人,总需求约5万人,大部分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都反映厦门目前金融人才匮乏,许多公司发展都遇上人才瓶颈问题。辖区内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每年培养了近700名的金融人才,但大多前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就业。留在厦门金融机构就业的金融人才,由于创业发展环境的限制,单位培养到一定程度后又跳槽到北京、上海等地工作。

  5、详规和财税体制待明确,优惠政策重“增量”轻“存量”

  目前,两岸金融中心整体规划设计已基本完成,但详细规划、具体功能定位仍未明确,影响了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的推进,也可能导致南北两区招商引资出现同质化现象或引起恶性竞争。市区两级虽然建立两岸金融中心共同开发建设机制,但涉及市区的财税体制尚未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级工作的积极性。另外,在推进两岸金融中心建设中,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鼓励措施主要是侧重扶持新引进的金融机构,鼓励扶持现有金融机构发展壮大措施较少。

  三、建议意见

  1、完善规划布局功能定位,明确市区财税体制

  要立足当前形势,综合考虑长远规划,抓紧做好两岸金融中心的详细规划设计,明确思明、湖里两片区的金融功能定位,实现两片区优势互补,齐头并进,共同发展。要抓紧理顺市区两级关于两岸金融中心开发建设的财税体制,制定财税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两区的积极性,推动两岸金融中心快速发展。

  2、完善金融业的组织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要继续抓好金融中心的招商引资工作,在重视引进数量的同时,更要重视引进的质量,有计划地引进国内外特别是台湾的知名金融机构(尤其是法人机构)来厦门拓展业务,增加金融机构的集聚度,适当增加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比例。在继续发展银行业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证券期货、保险、信托、融资租赁等业务,更加注重金融产品的研发与创新,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避免同质化的产品过多,引起恶性竞争。另外,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鼓励在厦金融机构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提高厦门金融机构服务的辐射水平。要抓紧出台具有前瞻性的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奖励措施和扶持办法,加大力度扶持本地金融机构尤其是法人金融机构壮大规模,既扶持新引进的,也鼓励现有的。适时制定“促进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的法律法规,支持金融机构发展壮大,提升服务水平。

  3、积极主动向上沟通交流,争取金融政策突破

  金融政策的制定和审批权主要集中在中央的“一行三会”(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离不开他们的支持。因此,要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提高职能部门的服务效率。在政策尚未突破之前,要充分用好现有的金融政策积极推进两岸金融中心建设,要深化和完善相关金融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发挥政府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功能作用,引导和推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同时,要夯实工作基础和做好相关配套工作,为政策的突破做好准备。建议政府在两岸金融中心整体规划完成以后要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认真梳理了解各金融机构的优势和相关要求,集中打包需要支持的项目,由市政府牵头主动加强与“一行三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积极争取金融政策的突破。

  4、着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扩大经济发展规模

  金融业的发展需要实体经济做支撑。金融机构进驻金融中心看重的主要是客户基础和经济资源的多寡,而不是免税、赠送土地、人员奖励等优惠政策。没有繁荣的实体经济,没有成熟的第三产业聚集,再优厚的政策条件,也只能形成金融业的集中,不可能实现金融业的聚集,更不可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中心。目前,相对于广州、深圳、苏州等地,厦门的经济规模偏小,对金融业的吸引力不足。因此,要卯足干劲发展经济,撑大经济总量,为建设两岸金融中心奠定坚实基础。一要加快岛内外一体化进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扶持总部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二要大力推动厦漳泉同城化发展,实现产业互补共赢,构建厦漳泉经济共同体;三要营造良好的软硬环境,主动对接台湾第四次产业转移,实现两岸产业深度对接,提升厦门产业的档次,促进经济发展壮大。

  5、营造优良创业发展氛围,培养引进金融人才

  厦门金融人才流失的主要原因,除了工资待遇因素外,更多的是创业环境限制。为此,政府一方面要依托辖区内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建立金融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培养两岸金融中心建设所需的各类人才;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金融人才,出台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留住和引进高端金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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